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课件-12014.05.10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当把人的生命比作是“1”时,生活就是在“1”后面加“0”,后面加的“0”越多,说明事业越成功、家庭越幸福。倘若人的生命不存在了,后面加再多的“0”还有什么意义呢?第一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第二节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第三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第四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法律、经济、行政治理,多方监督第二节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一、安全生产法律我国颁布的与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以上法律由全国人大通过、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行,共7章97条。规定: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权利的规定1.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义务的规定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予以处理•《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执行,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该法规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工作环境和条件---职业卫生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该法规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教育、培训2.职业性健康检查、诊治、康复等服务3.了解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后果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4.要求提供符合防治要求的措施、个人用品5.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没有防护设施的作业7.参与职业卫生的民主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消防法》修订后自2009年5月1日实行。主要内容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全社会化的消防网络各部门、各单位单位应当履行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之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3.《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工伤保险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上条例均由国务院修订、公布•《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作了一些详细的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期施行。主要规定有: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证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规定。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公布施行。主要规定有:用人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专业中毒事故,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禁止使用童工,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加强劳动过程中队职业病的防护和管理。对劳动者进行岗前相关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受伤的劳动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5月1日实施,分总则、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规定:1.涉及生命安群、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2.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保证安全使用。4.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5.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考核,特种作业人员证书。6.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制度。7.发现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有: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职员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征缴按《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个人不用缴纳。职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有: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报后,1小时内向事故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单位,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已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等。事故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三、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时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以上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有: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的条件: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培训持证情况等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有: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不得超期使用,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使用,需得到安全生产部门的检查验收。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主要内容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考核取证后,持证上岗。•《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有:加强防治,提供工作环境和条件。上岗前进行相关培训。提供防护用品,督促、教育、指导正确使用。对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公布。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及时救治,并承担费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境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监督管理。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是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档以及监控治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预案。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对危险性大的重点岗位,制定重点现场处置方案。采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主要内容有: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依照规定程序和时间上报相关部门。报告信息完整、详细。使用电话快报,应有内容:----单位名称、地址、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四、安全生产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第三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主要由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后果。•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四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身体健康,无影响特种作业的各类疾病和身体缺陷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岗位操作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向上级部门举报。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分类及其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知识•危险化学品电气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储运及废弃物处理安全知识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分类及其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化学品:天然的或人造的各类化学元素,有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和人造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征,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分类《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并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二十七种(主标志十六种。副标志十一种)。第1类爆炸品:高氯酸。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第3类易燃液体:乙醛、丙酮、苯、甲醇。•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红磷、硫;黄磷、三氯化钛;金属钠、氢化钾。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氯酸铵、高锰酸钾:双氧水。有6类有毒品:一氧化碳、水银、氧化砷(砒霜)、重金属盐类。第7类放射性物品:金属钍、金属铀。第8类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硫化钠、乙醇钠。•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污染环境的均属危险化学品。•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