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以及省政府216、225号令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领导职责。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满足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管理融入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步推进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严密性、系统性和持续性。五、各部门应服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六、办公场所、营运车辆和工作用车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并指定专人维护和管理。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必要时可实施突击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责成其限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检验整改成效。八、员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参与者,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须积极、主动地相互配合,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九、对未按照本项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照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造成恶劣后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为实时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部署后续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行业管理部门和协会的相关精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制定本制度。一、根据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或要求,不定期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宣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在统一、规范的轨道上有秩序地运行。二、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明确各环节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如发生突发事件、重大交通事故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应及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三、大假、汛期、春运、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前,应召开专题安全例会,制定针对性安全工作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四、公司要利用各种适时场合对员工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把安全真正落到实处。五、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召开一次安全学习,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和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达标。安全活动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道路安全法》。二、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三、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责任。四、组织员工和出租车驾驶员接受各类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工作职责内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事故隐患识别、一般事故处置能力。五、经常性地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内容,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六、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七、在工作(营运)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与其本职业相对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八、每天上班前(出车前)要依据安全生产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已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是否符合标准,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九、各部门和各安全责任人应随时进行安全自检,并在上班前(出车前)、上班后(行车中、收车后)进行安全互查,坚持以“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十、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使安全生产真正做到纵横管理。十一、安全活动内容应详细记录存档。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及时处理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营运部负责执行安全值班。安全营运部应制定妥善的安全值班人员时间表,严格遵照实施。如有特殊情况,可对值班时间表做局部调整,但应备案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二、安全值班人员按照《24小时值班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流程处理事务。三、常年24小时值班电话:80951888。若值班电话变更,应予公示并通过多途径告知关联部门和人员。四、遇节日,公司领导应轮流带值,值班表须报管理机关备案。五、安全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详细、如实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六、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归档备查。七、在规定保存期限内,值班记录不得被篡改,不得有缺页、损毁、丢弃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公司情况不定期的对公司安全生产档案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自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工作,布置、检查、督促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对工作任务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二、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三、各职能部门要严格遵照行业和公司要求,对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内的对象进行定期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对无能力解决或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加强防范和监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四、安全检查有以下主要内容:(一)办公场所1、办公场所有无安全隐患,设备的安装置放、使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各种宣传广告、示意牌、办公设施的悬挂、安放、使用是否规范、牢固、正确。2、办公场所的消防、防汛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是否符合规定使用期限,能否正确使用。3、下班后各办公室是否关好门窗,设备、照明是否关闭,电闸开关是否断开,水阀是否关好等。(二)营运车辆1、驾驶员着装、仪容、仪表。2、车容车貌:车身、车箱、脚地垫、后备箱等。3、营运设施:门徽、价签、GPS、电子识别标签、计价器、顶灯、座套、灭火器、专用标志等。4、营运证件:驾驶证、服务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行驶证等。5、车辆技术:CNG、方向、制动、轮胎、灯光、雨刮、保养等。五、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天坚持对营运车辆进行“三检”,具体规定如下:出车(接车)前检查(一检):CNG、方向、制动、轮胎、灯光、机油等是否有异常。营运中检查(二检):1、听车辆运行中有无异响;2、看车辆仪表盘的各种表、灯有无异常或报警提示;3、车辆有无异味。收车后检查(三检):车容车貌、营运设施、营运证件、车辆技术。综合治安目标责任制度为切实做好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公司的经营生产有序的开展,严防综合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考核目标的完成,制定本制度。一、认真执行政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保证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设施、各种物品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各部门对各类文件、票据、公章、印鉴及贵重设备要设专人妥善保管,对因保管不当而发生的被盗、遗失等事故,责任者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责任人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三、安保部要对财务部、总经办、资料室等公司重要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完善防盗设施,若因不尽职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四、严禁在公司及公共场所内赌博、嫖娼、卖淫、传阅淫秽书刊、录相,违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五、安保部要负责公司内一季度一次的综合治安检查,若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不合格项目,要立即纠正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未及时纠正或整改的安全隐患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安保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公司员工有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参加任何违法活动。七、公司确保年度综合治安率95%;年度一般综合治安事故率不得高于5%,年度重大综合治安事故率不得高于2%;八、对综合治安目标的执行将纳入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考,并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执行。安全告诫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一年内发生主责以上死亡1至2人(包括重伤1人以上)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公司应及时对责任管理部门或(分段包干部门)事故责任人发出《安全告诫书》并召开总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告诫会,责成安全责任人、事故直接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告诫,法人或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出书面述职检查。二、源头安全管理不善,造成1次重伤或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责任事故,公司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查,公司对其发出安全告诫书并责成做出书面检查。三、对发生1万元以上损失事故或1月内发生三次违反《道法》受到公安部门处罚或一年内发生累计扣分达10分的,公司安营部将给予口头告诫,并作好相关记录。四、安全告诫书及书面检查同时存入公司劣迹档案,并向全公司公布告诫情况。五、凡受到告诫的部门,公司对其进行为期一日的整顿,并将整顿结果公布,驾驶员受到告诫取消评比资格。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排查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安全管理宗旨,进一步强化安全源头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排查由公司安营部牵头、治保部参加,其他部门配合实施。检查执行人员须按规定将检查、处置情况记录在案。二、路检路查、车辆安全检查每月不低于一次,检查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不合格项,应立即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三、对现场不能整改或短时间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应按规定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必要时可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由制定人员监督实施。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能解除禁营令。四、必须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完善各项登记、记录、表册,将全过程记录立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项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的完成,使各项制度严肃有效的实施,根据出租汽车这一高危行业的特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一、奖励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2、对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