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培训考试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法制局工作实际,现对全局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培训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培训方案:一、培训考试范围。这次考试的范围是全局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已持证和新增从事环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临时工、合同工不得参加。二、培训考试内容及命题。1、这次培训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环保局、国务院法制办编制的《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指定教材》及现行的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此次考试由市环保局根据相应的执法类别命题,试题侧重于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如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和方式定于11月15日进行全局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考试、环保局集中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登记表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法制局组织的公共法律培训考试,不得申领、换法新的行政执法证件。三、1、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考试,认真组织、确保执法人员全部参加考试。2、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按照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