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与媒体偏见毕研韬有媒体人高喊“拒绝偏见”,殊不知“拒绝偏见”就是一种偏见。没人能够拒绝偏见,因为人是一种有偏见的动物。一、何谓“媒体偏见”在英文中,“媒体偏见”是指记者、编辑及其他新闻出品人的偏见,主要体现在新闻事件的选择和报道方式上。“媒体偏见”无处不在,即便媒体人自己无法察觉或不愿承认。媒体人只有认识到偏见的普遍性、承认自己是有偏见的动物,才有可能警惕偏见、消减偏见。当“偏见”成为习惯就变成了直觉,成为一种不加思辨的反射习性。严格地说,所有的信息都是程度不同的偏见,所以“拒绝偏见”就是拒绝所有信息。那些高喊“拒绝偏见”的人自以为能够绝缘于偏见,其实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社会上既存的意识和偏见已经成为国际博弈的武器。某些西方媒体或明或暗地鼓吹“中国威胁论”,迎合并强化了西方对中国的偏见。不断升级的偏见又反过来影响公众认知乃至政府决策,“遏制”与“反遏制”的斗争便愈演愈烈。这便是“冲突的螺旋”。二、媒体偏见的分类媒体偏见有不同的分类方法。《维基百科》(英文版)列举了五种主要的媒体偏见:其一,支持或反对。当媒体(人)支持或攻击某政党、候选人、意识形态、种族、宗教、性别、年龄、性取向时,偏见就不可避免了。其二,广告偏见,指媒体(人)为取悦广告主而选择性或偏向性报道新闻。其三,业主偏见,指媒体(人)为取悦媒体老板而选择性或倾向性报道新闻。其四,主流偏见,指媒体(人)报道其它媒体(人)都在报道的事件,或为避免伤害大家而拒绝某项报道。其五,耸人听闻,指媒体(人)偏爱个别、离奇而舍弃一般、常态,结果给人一种错觉:个别比一般还常见。媒体偏见还可分为政治偏见、性别偏见、负面偏见、外国偏见、少数偏见,等等。媒体人自身的特性,如种族、信仰、利益、国籍等,都会程度不同地影响媒体人的观察、思考、选择与报道。C.C.Voorhees等人研究了新闻媒体对卡特琳娜飓风的报道,发现媒体对少数族裔存有偏见,譬如,媒体过多地关注少数族裔的不幸状况。美国学者S.Aday教授说,记者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偏见。英国某大报曾发表文章,暗示中国领导人的讲话无异于乔姆斯基那句毫无意义的名句。著名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曾造了一个虽合乎语法但毫无意义的句子:“乏味的幼稚念头狂怒地睡了。”那位专栏作家以西方标准要求中国领导人,可他自己还毫无察觉。这样的例子在西方涉华报道中比比皆是。媒体偏见和“媒体敌意效应”(也称为“媒体敌意现象”)如影随形。“媒体敌意效应”是指,对某议题持有明显偏见的人总以为媒体报道对他们持有偏见。J.S.Morris指出,“不同的新闻观众对于媒体、政治领袖,和现今的状态有不同的认知。”当认为媒体持有偏见时,人们就会自己发声、支持甚或创办自己的媒体来对抗媒体偏见。加拿大学者M.Barber在研究2006年加拿大联邦选举时期的电视报道时发现了媒体的“领跑”效应。尽管电视新闻覆盖基本做到了公平和平衡,但电视观众对处于领先地位的政党更感兴趣,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电视对相关政党的报道顺序和报道时间。三、危险的外国偏见相对于国内偏见,外国偏见更顽固、更普遍,也更危险,这主要是由媒体人的语言、文化、意识形态、国家利益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在当今世界,外交、信息、军事和经济被视为国家实力的四大要素。美国2010年《国家安全战略》将战略传播列为国家实力之一。随着各国对国际传播操控意愿的加强和操控力度的提升,新闻媒体正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一方面被赋予拓展国家利益的使命,另一方面为完成国家使命必须提升公信力。这两者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媒体在国内基本恪守新闻准则,形成了稳固的受众群体,但在国家利益上,新闻媒体(及其受众群体)之间的对抗正在加剧,有时甚至处于敌对状态。大致说来,新闻媒体的外国偏见主要表现为“报道不足”(underreporting)、“报道过量”(over-reporting)和“曲解”(misinterpreting)。“过度解读”(over-interpreting)属于“曲解”的范畴。外国偏见的另一表现是“微观正确,宏观错误”。媒体对特定事件的报道并无明显偏见,但由于外国媒体只关注它国的阴暗面,所以外国媒体对该国的整体报道会严重扭曲。当信息能力成为重要的国家实力时,重建“国际信息秩序”就成为不切实际的幻想。在信息与通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量的大幅增加并没有促进文化间的互相了解,反而导致了“无法传播”(incommunication)——误解、怀疑和冲突随信息量的增加而增加。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新课题。更不幸的是,在可预见的未来,国际博弈将更多地在信息领域展开。弱国无外交。同样,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信息实力提升到相当高的水准,国际间的平等对话才有可能。面对强国的信息入侵和信息压制,弱国除了卧薪尝胆、发愤图强,别无良策。四、媒体偏见的测量与评估内容分析法是测量媒体偏见的有效工具。常用的考察指标有“信息源”(sources)、“把关”(gatekeeping)、“语言使用”(languageuse)、“记者态度”,等等。理查德·阿兰·尼尔森(RichardAlanNelson)曾列举了测量媒体偏见的12种工具:1、调查记者(尤其是媒介精英)和新闻专业学生的政治/文化态度;2、追溯记者以前的专业联系;3、搜集重要记者的重要言论,以分析其政治信仰和/或职业角色;4、根据词语使用和主题分析来确定内容及标签;5、研究新闻报道中的政策倡导;6、比较新闻议程与政治候选人的议程;7、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分析;8、评估媒介决策者的人口统计学特征;9、比较影响信息内容与娱乐内容的广告来源;10、分析政府宣传及公关行业对媒体的影响程度;11、媒体使用了哪些专家和发言人?拒绝了哪些专家和代言人?通过比较就可了解媒体代表了哪些利益集团和意识形态。12、探讨企业和行业组织给记者的“红包”如何影响记者的报道。五、如何应对媒体偏见美国学者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指出,由组织或个人建立的信息网事实上不过是信息过滤网,它们常常有意传递对他们有利的信息,而不是与局势有关的所有信息。一般认为,组织成员对某一形势的哪些方面感兴趣,完全取决于局势如何影响(也许威胁)他们的组织。媒体人很容易掉进“如愿式思维”的泥坑。一旦预设了某种立场和观点,就总能找到支持他们立场的证据。反之亦然。1月27日,印度警方突击搜查了第十七世大宝法王噶玛巴的住处,搜出了大量现金。“噶玛巴是中国间谍”的流言甚嚣尘上。谁是这次“间谍门”的幕后黑手?谁又是最大赢家?对中国怀有敌意的媒体(人)再一次把矛头指向了中国。媒体(人)都有程度不同的偏见。要从宏观高度减少媒体偏见,就必须依法保障新闻自由,避免一家之偏见占据主导地位。但在特定时空区间内,公众很难看清媒体偏见,也就难以抵御媒体偏见。所以,要削减媒体偏见,尚需个人、媒体、社会、政府多管齐下,在媒体监督和监督媒体之间建立起平衡。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各方利益长期博弈的结果。孔子的“四勿”(勿意、勿必、勿固、勿我)是抵御“偏见”的一味良药。媒体人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承认偏见的普遍性,是削减媒体偏见的前提。公民媒体素养的提高是抗击媒体偏见的内在基础,但我国的媒体素养专家凤毛麟角。民间媒体监督机构理应发挥重要作用,但我国在这方面还几近空白。当然,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是减少媒体偏见的根本途径。(作者系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本文原载《青年记者》2011年3月上,编辑王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