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工程成本控制的手段,它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验工计价分为对业主的工程计量,对外协队伍和作业班组的结算两部分。一、验工计价的依据1、对业主:对业主验工计价主要是股份公司指挥部,按照指挥部分劈情况与指挥部合同部对接,报计价需要材料,经现场监理签认,符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与实际完成相符的当期工程数量。2.对外协队伍:合同或协议;技术交底资料;现场工程量收方记录;相关工程质量资料等。二、验工计价的方法、奖惩措施(一)、对业主的计量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方法、范围、内容进行计价,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通过各种途径,力争多计和超计价计量的项目。在计价中由工程部、试验室、物设部于每季度20日前出具工经部所需计价基础资料(业主、监理要求的资料),工经部按业主及监理要求上报合同内计价。若由于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出具计价资料,以至于影响对业主计价,将对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适当处罚。2.计价程序:对工程自检合格准备施工记录、检查证等质量和计量报表监理签认报股份公司指挥部审批财务部办理转账手续。(二)、对外协队伍的结算1.合同是验工计价的依据,没有与本经理部签订合同的外协队伍,不允许验工计价。计价的单价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结算,数量应由工程部提供计算书、图表及汇总表。并由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联合现场验收确认的数量为准。2.对外协队伍实行每月验工计价制,.项目经理部以每月20日为结算截止日,并在次月1日前将当月劳务结算报公司成本预算部审批,公司成本预算部在5日内完成审批,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对结算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结算单经项目各部门及项目领导签认后报送经理部财务部列账。按统一印刷的承包工程结算表,结算签认,并附上分工号的工、料、机消耗表,其应扣款根据扣款性质分别由物资部、安质部、工程部等出具扣款凭证,经合同规定的外协队伍工地负责人签认后交财务部门从其应付工程款中扣除。3.外协队伍的分包单价原则上一次包死,不做变更和调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经理部经理与外协队伍工地负责人签认,业主批准且予以计价之后,才给予确认。4.经理部各部门要建立外协队伍管理台帐①财务部、工程部和工经部分工号、分单项建立外协工程结算台账;②财务部建立外协工程付款台账,质保金台账;③工经部、财务部、物资部建立合同管理台账;④工经部、工程部建立分工号、分项外协工程数量台账;5.外协队伍的每月结算由经理部预算人员负责。结算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合同办理结算,严把结算关,不得出现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的现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索贿受贿。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直至上报公司予以辞退。预算人员要提高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否则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3000元罚款或上报公司予以停职、辞退。如施工队伍弄虚作假,当月即停止验工结算,待调查清楚后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可当即解除劳务合同。结算程序:领工员、队长、技术主管、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主管生产副经理现场收方承包单位负责人主管工程师核算工程量工程部长签认总工程师结算人员填写结算单承包单位负责人签认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劳务管理人经理及书记会签财务部。各部门签认均由结算人员传递,不得由外协队伍人员传递。违者每次罚负责结算传递人员100元。6.凡有出现下列情况者不予验工计价①违规再分包。②质量不合格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创优目标。③因错误造成返工增加的工程项目和数量。7.付款:结算单签字不全的,不得付款,结算单不得交外协单位保管。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对违规人员将实施罚款。8.外协队伍完成工程施工后,必须进行末次封帐计价。小的工程在一周内完成末次封帐计价,大的工程在一月内完成。经理部要与外协队伍签定未次封帐协议书,未签订封帐协议的不得支付剩余工程款。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