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尘、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瓦斯类型与危害程度分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1.1我矿属瓦斯矿井,不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但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局部瓦斯涌出异常,且矿井瓦斯涌出量也较以前增加,我矿目前所开采16#煤层已属深部开采,从近几年的开采情况看,煤层瓦斯逐渐增大,瓦斯涌出初速度较快,在破煤、落煤及煤层揭露过程中瓦斯涌出量较大,(我矿16#下部钻场2011年有2次瓦斯涌出异常,分别在7月份和12月份)且在此过程中,空气中浮游煤尘含量也较高,如果出现通风条件差、风量不足或无计划停风等原因,可能造成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而造成事故。1.2一旦发生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或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一炮三检”制度又不能很好地执行,则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瓦斯爆炸。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1.3我矿目前井下布置有综采工作1个、综放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4个,运输主要以皮带运输为主,因此各个生产环节产尘较多,且我矿2010年1月委托重庆煤科院鉴定:12#,16#-1,,16#-4煤尘均有爆炸性;若有管理不善,就会造成煤尘超限堆积,防尘设施不正常使用的巷道,一旦发生煤尘爆炸,可造成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瓦斯煤尘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2.2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矿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通防、救护、安检、机运、生产、地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瓦斯煤尘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2.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2.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3.1组织机构及职责老石旦煤矿瓦斯煤尘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下设的井下事故抢险组、技术指导组、治安管理组、信息新闻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医疗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8个专业组构成。井下发生瓦斯煤尘事故时,首先在矿井调度室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乌海煤炭局报告事故灾难发展及救援情况。总指挥:常鸿副总指挥:司建军、贾憨平、杨会宁、张国军、高凤杰、闫进蒙、成员:调度室、安检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供应科、治安保卫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3.2组织机构及职责3.2.1、组织机构1、事故抢险组:由救护队、本矿有关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2、技术指导组:由矿各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结合本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3、治安管理组:由保安部门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4、医疗救护组:由矿救护队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5、后勤保障组:由物业公司、供应科、经管科、核算中心及其它有关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6、善后处理组:由工会牵头,社保、伤亡人员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7、信息新闻组:由党工部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8、事故调查组:由安检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保卫科、安检科、劳资科、工会等部门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3.3主要职责3.3.1、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1、发布启动和解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4、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5、在本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6、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3.3.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疏散工作;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指挥部开展工作;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9、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3.3.3、技术指导组职责负责各类瓦斯、煤尘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技术资料的提供,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制定事故抢险救灾的技术方案,协调、组织各生产区队参与抢险救灾;3.3.4、事故抢险组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护队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助工作,与技术指导组共同拟定抢险方案和措施。抢险人员应当根据事先拟定的抢险方案,在确保抢险人员安全、做好个体防护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迅速救出被困人员。3.3.5、治安管理组职责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做好事故抢险期间的现场秩序维护,保证矿区的稳定;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负责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排查、建档、监控、整改工作,参与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3.6、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调运急救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护理伤亡家属成员。3.3.7、后勤保障组职责据事故类别,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抢险物资,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3.3.8、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参保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负责协调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再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灾物资和资金,对受灾人员特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3.9、信息新闻组职责负责收集并整理有关的事故信息,做好事故的对外公开报道、信息新闻发布工作。3.3.10、事故调查组职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4.1.1、危险源监控通防、机运、采掘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井下瓦斯煤尘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瓦斯煤尘事故的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4.1.2煤尘爆炸事故预防措施:4.1.2.1、组织措施煤尘爆炸事故预防,由总工程师、安检科长、生产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采掘区队主要负责人负责并组织落实。4.1.2.2、技术措施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煤体注水工作。2、坚持湿式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泡泥。3、各转载点、卸载点都要安装喷雾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清扫煤尘。4、打眼放炮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放明炮、糊炮、短线放炮以及工作面多头放炮。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火花、电器积热现象存在。5、采区通风设施,特别是风门必须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必须安装风门闭锁装置,任何人通过风门,都必须随手关上,以防风流短路。6、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喷雾,并且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掘进工作面安装放炮远程喷雾。7、井下各条巷道必须按照煤尘冲洗周期进行冲洗,消灭煤尘堆积。8、各地点配风符合要求,风速符合规定。9、按规程规定,井下主要巷道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安设隔爆设施。10、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净化风流,并正常使用。11、引进新型高效喷雾装置及自动测尘装置,提高综合防尘效果。4.1.3瓦斯爆炸事故预防措施4.1.3.1、组织措施瓦斯爆炸的预防工作由总工程师、安检科长、生产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采掘区队主要负责人负责并组织落实。4.1.3.2、技术措施1、定期排查密闭和巷道漏风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对密闭和漏风巷道采取喷浆、锚注措施,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及瓦斯涌出量。2、优化矿井通风系统,规范巷道布置,合理配风。3、加强瓦斯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对于瓦斯积聚区,采取导风板、风幛等方法稀释瓦斯。4、完善安全监控系统,配齐各类瓦斯检查仪器仪表,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5、加强井下电器设备和电缆检查,保证台台完好,杜绝失爆。6、专职放炮员必须携带甲烷便携仪,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7、严格执行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管好用好所有防尘设施,及时冲尘,消除煤尘积聚。8、采掘工作面在规程范围内提高供风量,有效稀释瓦斯浓度。9、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必须停电撤人。10、依据新的瓦斯地质报告,对16#层瓦斯富集区进行预抽。11、强调瓦检员现场检查,对重点位置一定要检查到位。4.2预警4.2.1、预警条件1、采区总回风流中瓦斯超过0.75%且短时间内无法处理时;2、采掘工作面瓦斯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在加大风量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无法降低时;3、井下局部地点或大面积的煤尘堆积,空气中浮游煤尘含量达到爆炸界限之内时;4、工作面上隅角长时间瓦斯超限,采取措施后无法处理时;5、工作面或其回风流中瓦斯超过1%且采取措施后无法降低时。4.2.2、预警行动1、发生以上事况时,现场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汇报主管领导及矿长。2、矿长在接到汇报后,10分钟内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发出预警信号。3、若满足预警条件,应在5分钟内发出预警信号。撤出受威胁区域的工作人员至安全地点,切断事故区域内的电源。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能够降到最低限度。4、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现的危险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处理。5.信息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以电话报警为主,先向矿井调度汇报,由调度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下一步行动,启动应急预案。6.应急处置6.1确定响应级别应急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照发生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重大(一级),四级矿山事故灾难,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重大(一级)依次启动矿级、集团公司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应急预案。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三级响应(集团公司、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集团公司、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事故灾难。二级响应(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市级应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人员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集团公司、市级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事故灾难,省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二级响应的事故灾难。一级响应(国家级矿业救援指挥部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省级应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