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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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0年平安创建实施方案为争创“平安先行单位”,根据中共沙县县委、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沙县”建设工作的意见》(沙委〔2010〕51号)以及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全县2010年深化“平安沙县”工作计划暨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沙委办〔2010〕16号)文件要求,在县综治委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0年度平安创建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沙县”建设工作的意见》(沙委〔2010〕51号)要求,着力解放思想创平安,注重先行先试、创新创造,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着力以人为本创平安,注重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着力好字当头创平安,注重统筹协调,实干实效,不断提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作为;着力持续运作创平安,注重基层基础、平常平时,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负责、敢于问责,不断开创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确保我县社会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工作目标局机关力争达到“平安先行单位”建设标准,局属各单位也力争早日实现“平安先行单位”,努力实现“五个位居前列、五个明显增强、五个有效防止”的目标,使我局成为全县最和谐稳定的单位之一,为沙县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营造更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三、工作任务㈠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我局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与所辖部门(车间、班组)签订切合实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平安建设责任制、齐抓共管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和考核评比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局综治领导责任制工作全面开展,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局综治领导小组将加大综治工作领导力度,建立和完善综治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进一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使综治领导责任规范化、具体化,落到实处。建立各级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实绩档案,作为向党委提出干部任免奖惩建议的重要依据,与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对认真负责、全面落实、成绩明显的单位、部门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表扬奖励;对综治工作薄弱,落实不到位,治安秩序混乱的,采取摊牌通报等警示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对发生严重危害治安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直到作出组织调整。切实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对一时难以解决并有上访倾向的,要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稳控方案,务必把重点对象稳控在当地、稳控在基层。应重点排查因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市管理、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移民搬迁以及流动人口的高危人群和重点整治场所等问题所引发出来的矛盾纠纷,要积极研究解决方案,明确办结时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报送程序,严格信息报送责任。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问题。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迅速查清事实,落实稳控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为全国“两会”和上海世博会顺利召开营造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办《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建设,不断完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机制。要制定外来施工企业的综治目标责任书,各外来施工单位应有专职的人员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将外来施工人员列入综治目标管理;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应严把审核关,要求全部在册人员提供当地乡(镇)政府以上出具的计生证明和企业的职工证明;各施工企业必须确定由专人负责管理雇佣来的临时施工人员,严格审验各种证明,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㈣抓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省、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继续完善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抓好单位内部防范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人员、经费、防范三到位,着重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值班情况的检查,防止脱岗。坚持节假日和上班时间办公楼值班制度,对来办事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地段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实行法人责任制,落实企事业单位“谁经营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确保单位内部没有发生政治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做到无职工犯罪、无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综治工作每季一次稳定分析会、半年一初查、年终总评,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㈤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工具组织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月活动,宣传党的十七大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和加强综治工作提出的要求和任务。结合正在进行的“五五普法”工作,着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信访条例》以及《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和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杜绝”、“五个提高”、“五个下降”精神,特别是进一步宣传建设“平安沙县”的目的和意义。同时,要加强《长安》杂志的通联宣传和学刊用刊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平安沙县”建设和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严控从业经营单位,严查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力争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㈦做好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工作。加强对校园门口及周边的店铺占道经营、乱搭乱盖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并纳入长效管理机制。附件: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0年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附件: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0年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一、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30分)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方案,使综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完成得15分)对因领导干部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加大行使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和评先表彰奖励的力度,并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绩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条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治安稳定问题、群体性时间,严格倒查责任。积极完成局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完成得15分)二、全力维护内部稳定。(20分)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健全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社会责任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重视信访工作,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上访问题,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单位内部和萌芽状态,不发生因矛盾纠纷而转为刑事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成20分)三、加强综治管理水平。(30分)做好综治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平安沙县”建设和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完成得15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强普法宣传。(完成得15分)四、大开展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活动。(20分)要紧紧围绕争创“平安先行单位”目标,按照“平安先行单位”考评验收办法和考评标准内容、责任分解的要求,确保单位内部没有发生政治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做到无职工犯罪、无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单位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完成得10分)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综治工作每季一次稳定分析会、半年一初查、年终总评,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完成得10分)总分:100分。自评分: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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