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总部)天文学领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年6月修订)为了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及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台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应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国家天文台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诚实守信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与工作作风。2.具有天文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先进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方法及手段,具有创新和创业精神,具有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和从事创新科研工作的能力。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4.具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二、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国家天文台博士研究生培养专业分为天体物理专业和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天体物理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宇宙大尺度结构、星系形成和演化、天体高能和激发过程、恒星形成和演化、太阳磁场活动和日地空间环境、天文地球动力学、太阳系天体和人造天体动力学等,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天文数据处理、图像处理、卫星导航、射电天文方法、空间天文观测手段和空间探测、天文新技术和新方法等。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国家天文台博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全脱产的学习方式,分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类型。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和观测实践,包括跨学科的课程学习,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指导博士生的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研究背景、创新性的选题等。导师应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的需要,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年制和学分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四、课程体系和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原则:结合博士生的研究领域和所需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课程体系包括学位必修课、专业课两种。学分要求: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总学分不少于21学分,课程学分不少于16学分,其中学位课4学分,专业课12学分(每门4分),必修环节5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总学分不少于51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5学分,专业课21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属性课程名称学分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位必修课博士学位英语2太阳向量磁场和磁活动3太阳物理学3专业宇宙学3引力波天文学3星系和恒星演化3射电天文学3脉冲星天文学3计算机应用数学3天文图像数据处理3实测天体物理学3计算天体物理3航天动力学引论3天体测量3卫星通信3星系动力学3星系天文学3比较行星学3天体化学3天体生物学3分子天文学3星际介质3活动星系核3红外天文学3数据挖掘技术3分布式数据库理论与技术3粒子天体物理学3天文信号探测技术3课高能天体物理3开题报告1中期报告2必修环节学术交流2五、必修环节及要求天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与学术交流,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少于五学分。1.开题报告(1学分)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片根据台研究生部要求自行确定,评委由正高级专家组成,且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2.中期考核(2学分)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后,于每年末进行中期考核,主要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考核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学术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进展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片根据台研究生部要求自行确定,评委由正高级专家组成,且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3.学术交流与社会实践(2学分)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台里与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全台性学术活动每年不得少于十次,做学术报告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研究生在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台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记录备案。六、硕转博考核硕转博考核由台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个学期进行。考核分专业,由活跃在本学科前沿领域的院士或专家任考核组长,考核组由9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组成。考核方式为PPT报告10分钟,回答提问10分钟,考核内容为硕士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转博后的题目、研究方向、工作计划等。通过考核者转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未通过者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七、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研究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天体物理研究、应用天文研究、天文数据处理、天文仪器设计与改造等。论文应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具有创新性、传承性。论文工作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总部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学籍管理的规定》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者,应掌握天文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申请天体物理专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应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在学期间发表(含已接受)两篇第一作者的SCI文章(有审稿制者)。申请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应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在学期间发表(含已接受)两篇第一作者的国内外核心刊物文章(其中至少有一篇为有审稿制者的SCI或EI文章);或者发表(含已接受)一篇第一作者的SCI或EI文章(有审稿制者),并有天文技术学科领域受理发明专利一项。八、附则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总部学位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9月起执行。二O一O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