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出台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答记者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过程如何?答: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颁布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已在本院及辖区法院陆续开展了思想动员和需任职回避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一些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官也已经做好了随时转岗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任职回避制度在各级人民法院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地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密切关注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此项制度的工作动态及思想动向,一方面多次召开不同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法院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为进一步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认识,帮助部分干警消除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顾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还研究编撰了《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目前也已经同时印发各高级人民法院。问:实施方案对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方法步骤是怎样规定的?答: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工作共分六步推进:第一步是宣传动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任职回避规定原文及实施方案和指导手册。第二步是个人申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所有在编人员都要在填报《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情况申报表》。第三步是审核公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第四步是汇总上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列出本院应回避人员名册并逐级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步是提出申请,要求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统一填报《任职回避申请书》。第六步是岗位调整,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干部下派、岗位交流等工作,分期分批地对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办理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手续。问:实施方案对落实任职回避的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答:实施方案对各级人民法院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没有任职回避人员或任职回避人员极少的基层人民法院除外)都要成立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具体承担组织推动任职回避制度的落实工作。二是做好思想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做好任职回避人员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对实施任职回避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要本着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在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工作中率先垂范。三是妥善安排岗位,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力为任职回避人员重新上岗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做到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统一。四是确保工作进度,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底前至少应将本院80%以上的任职回避人员调整安排到位。五是严肃组织纪律,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将任职回避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无故拖延的法院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采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规避任职回避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问:指导手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指导手册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主要登载了任职回避规定及实施方案原文。第二部分为任职回避制度的制定情况,主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任职回避规定的经过、意义及法律政策依据。第三部分为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问题解答,主要针对任职回避制度颁布前后一些同志提出的疑问和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阐释。第四部分为部分地方人民法院的经验材料,主要采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推行法官与律师互为亲属的一方退出机制的成功经验,供各级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任职回避规定的工作中引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