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目录一、释义及依据...............................................................1二、基本情况.................................................................2三、审计对象及审计目的.......................................................3四、审计分工.................................................................3五、审计工作总体要求.........................................................4六、审计时间计划.............................................................5七、审计风险评估及重要性.....................................................8八、报告出具要求............................................................10九、审计工作重点............................................................11十、实施审计的具体要求......................................................19十一、审计沟通与协调........................................................22十二、资料报送要求..........................................................23十三、保密要求..............................................................2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第1页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为了使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各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全面了解本年度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重点、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利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与相互配合,顺利完成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我们拟定了本方案。一、释义及依据(一)释义在本方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集团公司”,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3、“中介机构”,指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4、“内部审计机构”,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二级研究院审计部,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审计部。5、“主审所”,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6、“参审所”,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7、“集团项目组”,指参与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员工。8、“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指基于集团审计目的,按照集团项目组的要求,对组成部分财务信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第2页息执行相关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具体指内部审计机构、参审所、主审所非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9、“企业会计准则”,指《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及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函、通知等。(二)依据文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等。2、《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及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函、通知等。3、国资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4、国资委《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央企业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5、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报表并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科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4]235号)。6、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8]262号)。7、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13号)。8、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9、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涉及财务决算事项的其他规定。二、基本情况集团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7月1日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中央直接管理。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我国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曾历经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发展阶段。集团公司承担着我国全部的运载火箭、应用卫星、载人飞船、空间站、深空探测飞行器等宇航产品及全部战略导弹和部分战术导弹等武器系统的研制、生产和发射试验任务;同时,着力发展卫星应用设备及产品、信息技术产品、新能源与新材料产品、航天特种技术应用产品、特种车辆及汽车零部件、空间生物产品等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大力开拓以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国际宇航商业服务、航天金融投资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为主的航天服务业,是我国境内唯一的广播通信卫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第3页运营服务商;是我国影像信息记录产业中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产品提供商。作为我国航天科技工业的主导力量,集团公司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创造了以载人航天和月球探测两大里程碑为标志的一系列辉煌成就,在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集团公司目前辖有8个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研究院)、14家专业公司、9家上市公司和若干直属单位,研发和产业基地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天津、内蒙古、深圳(香港)、海南等地。三、审计对象及审计目的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二)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进行审核,按照《中国准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核单位编制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恰当披露发表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三)对被审计单位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账销案存资产销案等事项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四)就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和漏报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五)各参审所对2013年度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情况说明书,对审计范围、审计报告类型、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事项、金额等)进行说明。四、审计分工集团公司所属部分单位经营业务涉及国家秘密,由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除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的单位外全部由中介机构审计,中介机构具体审计分工由集团公司统一确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第4页五、审计工作总体要求各审计机构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实施2013年度审计工作,以深化诚信建设、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年报审计风险管控为目标,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2013年度审计的组织、计划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和集团项目组在考虑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础上选定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报送独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集团项目组应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积极主动配合集团项目组的工作安排。集团项目组应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及风险评估结果,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相关部分。对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未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备人员不到位等情况,集团项目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在考虑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会计师实施由集团项目组确定的审计追加程序。在审计过程中,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同时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报送集团项目组和集团公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还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集团项目组合并过程需要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和补充,以满足编制和列报集团财务报表的要求。1、集团项目组应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发现的问题,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清晰地沟通。2、集团项目组应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讨论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3、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清单和集团项目组知悉的任何其他关联方,应告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沟通集团项目组以前未识别出的关联方,及时沟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信息。4、集团项目组应就集团层面发现的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通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也应及时告知集团项目组。5、集团项目组应根据集团财务报表审计要求,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第5页(2)评价合并调整和重分类事项的适当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评价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或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3)对识别出的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相关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及时与主审所沟通所有识别出的、在组成部分内的其他由于舞弊或错误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以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这些特别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4)复核并评价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管理层提供的书面声明中指出的例外事项,以及确定是否有必要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相关部分。六、审计时间计划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