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电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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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电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流程的通知营销部、生技部、安监部、配电中心、各供电局:根据《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闽电营销〔2011〕524号)和《莆田电业局“三指定”深化治理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纪要〔2011〕2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局10千伏用户业扩报装流程,确保对各类客户工程建设采取一致的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提升我局高压业扩报装服务水平,局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10千伏用户受电工程建设中引起的计量互感器校验、保护定值计算、用户设备异动办理、停(带)电申请、工作票办理、现场安全交底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制定了《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施工作业流程实施细则》、《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电力用户定值整定和计量互感器校验流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我局颁发的文件与《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闽电营销〔2011〕524号)及本文件精神相冲突的,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局营销部反映。在近期省电力公司发布最新的业扩管理制度后,局营销部将全面对我局已发布的相关业扩管理制度进行整合修订和规范。仙游县供电有限公司应结合本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关键业扩流程,确保流程顺畅、管理规范。附件1《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施工作业流程实施细则》附件2《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电力用户定值整定和计量互感器校验流程实施细则》附件3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项目流程图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1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施工作业流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莆田直供区10千伏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施工作业流程,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闽电营销〔2011〕524号)、《供电营业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莆田电业局直供区域内10千伏新装、增容、临时用电等业扩工程建设。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涉网作业:指的是用户受电工程需到我局运行维护的设施范围内作业的情况。存在四种情况:一是用户受电工程需T接至由我局运行维护的架空线路或需在我局运行维护的架空线路下更换设备;二是用户受电工程需T接入由我局运行维护的户外环网柜等设备;三是需进入由我局运行维护的电缆沟敷设作业;四是用户受电工程需T接至我局管辖的变电站或开闭所的间隔。(二)无涉网作业:指的是用户受电工程无需到我局运行维护的设施范围内作业,只是在用户产权范围内作业,而必须向我局提出停电需求申请,并要求我局、用户、施工单位三方办理《莆田电业局用户业扩工程安全交待卡》(见附录A)后方允许施工单位作业。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营销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制订、修改业扩流程管理的相关办法、细则并监督实施。第五条供电局(一)负责对用户项目从申请至送电的全过程管理,对用户项目涉及我局出资时,负责组织、协调我局出资项目与用户受电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衔接。(二)用户受电工程涉及办理停(带)电申请手续时,负责在GPMS系统内录入施工(检修)待排库、停(带)电作业计划与正式申请、设备状态变更申请单、勘察单、异动单等信息。第六条配电中心所属带电作业所负责开展带电作业,并办理GPMS系统设备状态变更申请单、工作票等。第七条有关专业人员(一)业扩客户经理:对业扩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启动T接点建设流程,跟踪配网项目经理对T接点项目的管理情况,并综合用户内部工程的施工进度,协调涉网施工与用户内部工程的配合与衔接。(二)配网项目经理:接到业扩客户经理的《工作联系单》,负责对我局出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按规范流程跟踪设计、供货、施工、结算进度,实时把施工进度向业扩客户经理反馈。(三)工作联系人:各供电局内设置工作联系人,负责办理现场勘察单、设备异动单、停(带)电计划、停电申请信息录入、工作票等与GPMS系统应用有关的手续。第三章供用电双方出资界面第八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界限清晰、资源节约、互惠互利”的原则,对于客户供电工程,属于公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供电企业出资;属于客户专用的供电设施,由客户出资。供电企业应当提供电网公共连接点,供各类客户受电装置的连接。电网公共连接点包括:变电站出线间隔、开关站(开闭所)出线间隔、环网站出线间隔、电网其他T接点等。电网公共连接点一般设置在公共区域。电网公共连接点至客户受电装置部分的设施由客户出资建设。如因当地电网及地理情况限制,电网公共连接点需结合客户受电装置建设而应设置在客户侧的,其中非该客户专用部分应由电网企业出资建设。因客户新增用电引起电网公共连接点以上公用电网改造的,其改造费用原则上应由电网企业出资。第九条按照产权分界划分的原则,确定双方工程建设出资界面。我局产权内设备由我局出资,不得另行向客户收取涉网施工费用。同时,为确保涉网施工现场安全,所有用户受电工程的涉网接入部分由我局负责组织施工。第四章运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第十条用户受电工程接入方案的制订。我局用户T接方案必须符合《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同时推广应用10千伏用户典型T接方案(见附录B《10千伏用户典型T接方案与产权维护界面》)。若因现场原因,无法按典型T接方案编制的需通过“非典型供电方案”审批流程。第十一条涉网T接项目的立项与实施。所辖供电局按计划审批周期提前分批打包立项申报,申报流程按《莆田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建设流程详见附录C《莆田电业局10千伏用户T接点配网项目建设子流程图》。各供电局业扩客户经理根据客户提出的停(带)电需求,以及用户受电工程的施工计划,发送工作联系单至配网项目经理,启动T接点施工建设流程;同时在GPMS系统内提交待排库记录,启动工单,进入停(带)电计划审批流程。各供电局配网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并实时向业扩客户经理反馈流程进度,业扩客户经理综合用户内部工程的施工进度,协调涉网施工与用户内部工程的配合与衔接。第十二条GPMS系统待排库、计划办理和停(带)电申请(一)根据现场初步勘察,能带电作业的按照《莆田电业局10kV带电作业管理办法》的流程向带电作业所提出复勘申请,确认能带电作业的进入待排库,不能带电作业的进入停电作业流程。GPMS系统施工、检修作业待排库由所辖供电局运维班组负责录入、维护。远期要求通过GPMS与SG186系统接口,在供电方案答复后,从SG186系统自动读取用电申请编号、用户名称、T接点电源信息、供电单位等,运维班组对该记录进行维护后提交正式待排库。近期在GPMS与SG186系统接口功能未实现前,由运维班组根据供用电双方确认后供电方案书进行待排库录入。(二)窗口受理客户提交的《受电工程停(带)电作业需求申请表》时,要求客户同时提供内部的施工计划,并把受理信息反馈业扩客户经理,业扩客户经理负责在接收停(带)电需求单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与用户协商明确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计划实施的可能性以及用户计划安排的T接点停(带)电时间的合理性,确认后立即提交GPMS系统待排库记录,启动工单,下达给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原则上用户申请的停电施工日期,应至少为申请月的下一个月份,且停电施工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不得跨日施工。业扩客户经理在GPMS系统下达工单时,应在工单工程编号里填上SG186系统用户申请编号,注明施工单位及联系人,并将通过图审的设计图纸提供给工作联系人。需要定值整定的,业扩客户经理在GPMS系统内下达子工单给配网继保专职。(三)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负责填报并提交GPMS月度停(带)电作业计划,进入计划审批流程。运维班组审核月度停(带)电作业计划,带电作业提交带电作业所审核,停电作业提交供电局可靠性专师、配电中心运方、营销部可靠性专责审核审批。(四)停(带)电作业计划批准后,工作联系人需将计划批准信息告知业扩客户经理,业扩客户经理向用户反馈最终的审批结果。在GPMS系统工程编号与SG186系统用户申请编号相同的情况下,客户经理可直接查询每周的审批结果,并反馈用户。第十三条涉网施工作业时的申请办理(一)停电作业施工1.涉网施工单位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向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办理施工作业申请手续,提供配网作业申请单(要求纸质和电子文档),格式见附录D《配网作业申请单》。配网作业申请单内容包括:计划施工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否带电,是否异动、是否现场勘察、安全措施(应断开的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应转为检修状态的间隔名称,应停用重合闸的线路名称、应挂的操作接地线位置),现场勘察情况、现场安全要求(工作地线挂接)、异动前后接线图、现场勘察图示等),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日期。2.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根据配网作业申请单办理GPMS系统设备状态变更申请单、勘察单、异动单。受电工程接线情况由工作联系人根据图审后的设计图纸进行补充。3.运维班组审核设备状态变更申请单、勘察单、异动单,按规定时限向配电中心提交设备状态变更申请单。(二)T接点由我局配网带电作业所带电施工1.涉网施工单位在T接点处配网设备竣工后联系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和带电作业所,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确认受电工程中间检查通过审查后在GPMS系统下达子工单给带电作业所,同时启动设备异动单业务流程,报送设备异动单。2.带电作业所办理GPMS系统设备状态变更申请单等。(三)施工单位进入我局管辖的电缆沟进行电缆敷设时,要求施工单位向所辖供电局工作联系人提交配网作业申请单。第十四条受电工程中间检查(一)为避免受电工程存在缺陷接入电网形成电气连接后,对后续的缺陷整改增加安全管理风险,除了按《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隐蔽工程检查外,要求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时对配电柜、变压器等设备安装质量、试验情况等同步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审批接火施工。(二)受电工程至少在接火前六个工作日,客户应完成受电工程的施工调试,并同时向业扩客户经理提交中间检查申请,业扩客户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存在缺陷的,要求在接火施工工作票办理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查。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接火施工。(三)业扩客户经理最后组织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时,需配合工作联系人通知用户提供完整的异动基础资料给维护班组,包括:异动前后的电气一、二次接线图;用户变电站、开闭所或配电站(室)的基础信息(包括站房安装地点、安装日期、接地电阻、站所类型、进出线间隔回路数、无功补偿容量等);下列设备的铭牌资料(如生产厂家、设备名称、型号、出厂日期等)、产品说明书、试验报告单、开关定值整定单等基础信息:安装于产权分界点处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熔断器、环网柜,用户变压器(含箱式变)、进出线开关(柜)、10kV双电源用户的母联开关、发电机、高压进线电缆等。(四)业扩客户经理将通过检查合格的《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提供给涉网施工队伍(包括带电作业所)、工作联系人。(五)在计划停(带)电接火施工日期之前,受电工程未能通过中间检查的,业扩客户经理需通知工作联系人办理申请顺延手续。对仍无法按延期后的涉网施工日期前通过中间检查的,该申请作废。除供电企业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外,同一受电工程累计两次已安排停电计划未实施的,自第二次计划停电日后的6个月内,我局按规定可不再受理该工程的停电申请。第十五条工作票办理(一)带电作业工作票由带电作业所工作前一天通过GPMS系统办理。(二)涉网施工单位在涉网施工作业前一个工作日,携带配网作业申请单、T接点供电企业产权设备异动资料,联系供电局工作联系人办理工作票。T接点供电企业产权设备异动资料主要包括:铭牌资料(如生产厂家、设备名称、型号、出厂日期等)、产品说明书、试验报告单、定值整定单等。(三)涉网施工单位在施工工作结束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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