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520号【发布日期】2008-05-30【生效日期】2008-05-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山海关古城四条大街保护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08〕520号)河北省文物局:你局《关于呈报〈山海关古城四条大街保护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08〕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和你局意见。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山海关传统格局和风貌。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须进行必要压缩,突出周边文物建筑和相关遗迹。(二)对建筑外观形式做进一步研究,尽量体现当地传统民居特点。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此复。国家文物局二○○八年五月三十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