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273号【发布日期】2008-04-03【生效日期】2008-04-0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关于沁阳市天宁寺三圣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08〕273号)河南省文物局:你局《关于报批沁阳市天宁寺三圣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07〕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根据方案中采用的避雷针性能和特点,结合塔体高度,进一步论证设置避雷带的必要性。二、引下线等设施的固定应采用箍、卡等方法,避免在文物本体上打孔。三、建议将环状闭合式接地网改为两处深孔独立接地体,以减少对塔基及其周边环境的扰动。四、进一步规范、完善图纸,以满足施工要求。请组织有关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由你局核准并按有关规定完成技术审批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请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国家文物局二○○八年四月三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