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与医疗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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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与医疗安全管理2018选择/A型题1.医疗质量要素中的首要因素为A.规章制度B.先进设备C.医院规模D.人员结构E.医院文化2.治疗质量指标不包括下列哪项A.治愈好转率B.抢救成功率C.死亡率D.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E.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3.无菌手术感染率标准值为A.2%B.3%C.4%D.5%E.6%4.病种病例分型质量评价的指标不包括下列哪项A.病种B.病例分型C.医疗转归D.医疗质量评价指标E.尸检率5.当病人病情危重救治无望时,若有关方面提出“安乐死”要求时A.病人直接要求或立有遗嘱,应予同意B.配偶提出要求,可予同意C.不予同意D.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可同意执行E.有两名医师签字证明救治无望时,可实行安乐死E.有两名医师签字证明救治无望时,可实行安乐死【X型题】6.医院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A.医疗B.教育培训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C.开展科学研究D.预防和社会医疗服务E.康复医疗7.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包括A.卫生保护原则B.预防为主原则C.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则D.公平原则E病人自主原则8.以下哪些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违反卫生法的罪名包括A.非法行医罪B.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C.医疗事故罪D.传播性病罪E.违反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罪9.诊断质量包括A.人出院诊断符合率B.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C.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D.医院发生感染率E.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是10.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A.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B.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人病情异常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C.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D.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E.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填空题1.影响医疗安全的因素,有医源性因素和非医源性因素两种。2.在医疗活动中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3.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病人。4.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5.在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中最重要的是告知义务。6.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7.据卫生部统计,我国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所造成的死亡,目前已占全部死亡的70%以上。8.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防治的策略和措施及疾病监测两部分。9.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二级鉴定终结制,即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10.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应在协议解决之日起7日之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书面报告。判断题1.医疗事故纠纷必须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非法行医造成的人身伤害属医疗事故×3.对于靠人工辅助器械(如呼吸机)维持生命的病人,其亲属要求继续留院治疗,但又要求停止使用人工辅助器械,医务人员应当拒绝病人亲属的要求。√4.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须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输血风险教育,并在其知情同意并签署“医疗用血志愿书”后方可施行×5.只要病人的心跳和呼吸停止,即可判断病人死亡。×6.病人家属有权要求医师在病人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继续对病人进行抢救。√7.在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内不包括误工费。×8.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也可以不受理未经鉴定的医疗纠纷。√9.在医疗事故鉴定中,患方没有选择鉴定专家的权力。×10.对于新出现的疾病,由于没有认识到其诊断、治疗的方法,如病人不幸死亡,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名词解释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风险:是指因医疗行为本身的特殊性而对病人的身体完整性、健康甚至生命的潜在危险性。3.医疗安全: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不发生或者尽量避免、减少因过失损害病人健康和生命的医疗事件。4.医疔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以、法规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或存在技术过失、医疗设备问题以及医院管理不善等,给病人造成病情、身体、心理的不利影响或损害。根据损害后果程度分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院感染。5.病人部分免责权:是指病人在获得医疗机构证明后,可以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相应福利保障。如精神病人在疾病发作期对自身行为是不负责任的。问答题1.试述医疗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医疗风险之所以不能避免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1)人类对疾病发生发展的认识水平的限制,人类的疾病因何发生,其发展的规律如何,药物如何对疾病产作用等没有非常肯定,明确的认识,因此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一种探索性的。(2)人类个体素质的差异:相同的症状体征可能是不同的疾病,相同的疾病用相同的药物可能有不同的效果,更有的人是特异体质,极易发生不可避免的损害。(3)医学检验技术发展的限制:各种仪器、试剂存在一定的技术和工艺上的误差,检测的结果不能够达到100%的准确,存在假阴性和假阳性,因此使得误诊不可避免。(4)医师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医生的学历水平、临床经验以及医院的设备条件和医疗资源分配的地区差异等都会造成医生认识水平的局限。这种局限使得一些在高级医院可以治疗的疾病在下级医院不能得到有效治疗,甚至造成严重后果。2.何谓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疾病诊疗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分歧,病人及其亲属对诊疗工作不满,认为病人诊疗时间延长、增加额外痛苦,甚至出现死亡、伤残等情况是由于医务人员诊疗失误造成,病人或其亲属要求追究当事方责任或赔偿损失,需经过直接商议、行政调解、技术鉴定或法律裁决方可结案的医疗事件。3.试述医生的主要告知义务?医师对病人主要有以下告知义务:(1)如实向病人或其家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用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2)向病员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3)详细向病人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4)详细向病人告知手术过程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5)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6)详细向病人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7)如实告知病人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8)在病人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调整诊断、治疗方案时,或病人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病人及家属。(9)详细向病人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4.在司法诉讼程序中,何谓“举证责任倒置”,对医院工作有何影响?“举证责任倒置”的含意如下:在民事诉讼中我国一直沿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在医疗诉讼中,应由提出诉讼的一方举出证据,说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医方就不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医护人员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处于主动地位,并且掌握着许多“举证”需要的原始资料,为了充分保障病人在医疗纠纷中的合法权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病人提出诉讼,医方就应当列举事实及证据材料,证明自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医方就要承担责任。对于这一新的司法解释,人们将它称之为“举证责任倒置”。为适应这一法律规定,医方必须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提高医疗行为的质量,减少和杜绝医疗过错,规范医疗管理,完善医疗记录。只有这样医方才能做到既充分尊重病人的权益,又保护好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临床医疗工作本身的特点或规律,出现的不少问题医方不可能说得清楚或举证说明自身无过错,故“举证责任倒置”也将会对临床医学的发展带来较深层次的负面影响。5.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做如下处理,以保证医疗纠纷的公正解决。(1)立即保全病历、药品、注射和输液残留物等证据。如病人死亡,应当告知其家属进行尸体解剖,家属拒绝的,应当签字。拒绝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字,必要时录音、录像。(2)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3)病人或者家属要求复印、封存病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能拖延、拒绝。实物证据只能共同封存,不能交给患方。(4)认真准备证据材料,组织专家会诊和病例讨论,对事件进行分析,为协商、鉴定和诉讼做好准备。(5)积极应诉。收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并积极准备答辩状,提交法院。谢谢您的观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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