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总则1.1评价任务的由来淀粉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包括以玉米、薯类、小麦等资源作为原料加工的淀粉、淀粉糖、淀粉衍生物、生物化工及生物质能源等产品。淀粉工业与农业息息相关,并为医药、食品、化工、造纸、纺织、饲料等行业提供原辅料、添加剂等,在国民经济中有很重要的作用。********有限公司在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10000t/a马铃薯精淀粉项目,采用先进的设备与生产工艺,以当地盛产的马铃薯为原料,进行加工及综合利用,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原材料供应模式,使得马铃薯产业从品种的培育到终端产品的销售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从而以马铃薯加工的工业化、规模化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原料的覆盖范围为厂区周围50km,几乎覆盖了整个固原市范围和周边县市的部分地区。项目达产后可极大的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促使农户大面积的种植马铃薯,从而拉动当地的农业快速发展。同时本项目采用当前国内最新科技成果从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液中提取蛋白技术,对马铃薯淀粉加工厂所产生的细胞液废水进行回收,提取的马铃薯蛋白质用于生产复合饲料。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减排环保的大项方针政策,是一举两得的利国利民的事。本项目上马后,每年加工马铃薯65000t,生产马铃薯淀粉10000t,复合饲料9800t。宁夏自治区经委于2009年4月2日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经备案[2009]42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9年4月29日以《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的形式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对其“年产10000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我院接受委托后,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及在现场踏勘、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年产10000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9)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1)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出的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2000年10月);(12)国家计委、中国轻工总会,计原材[1997]2516号《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4)《全国食品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15)《淀粉行业“十一五”规划建议》;(1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1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18)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1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05年12月15日);(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5年3月18日);(2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2年8月27日);(22)《宁夏马铃薯淀粉发展规划》;(23)《宁夏马铃薯淀粉发展产业政策》;(24)宁夏自治区“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5)宁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6)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07]50号;(27)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2006年10月15日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28)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9)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能源条例》;(30)《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宁环发〔2007〕197号;1.2.2技术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和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2.3项目依据(1)《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经备案[2009]42号(2009年4月2日);(2)********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3)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年产10000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的批复[2009]4号;(4)********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年产10000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3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1.3.1评价目的(1)通过对拟建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及调查,查清工程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找出拟建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排污量。(3)预测分析项目投产运行后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4)分析工程设计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经治理后的污染源是否能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以保证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按照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提出降低各类污染物排放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为决策部门及设计部门提供科学依据。1.3.2评价指导思想(1)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素,有重点地进行评价。********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分析论述力求客观公正、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注意可行性和合理性,并贯彻“总量控制”、“节约用水”、“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等环保政策法规。(3)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要求,本次评价在确保环评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尽量缩短评价周期,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1.4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筛选1.4.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根据本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特点等方面的因素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用量、污染物排放强度、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确定本项目的各排污环节可能出现的主要污染因子如下:大气污染物:锅炉排放的烟尘、SO2、臭气、包装车间粉尘。水污染物:马铃薯冲洗废水、细胞液废水、挤榨废水、软水站及锅炉含盐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1.4.2评价因子筛选(1)地面水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H、CODcr、BOD5、NH3-N、挥发酚;影响评价因子:pH、CODcr、BOD5、NH3-N、SS;总量控制因子:CODcr、NH3-N。(2)大气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因子:PM10、SO2、NO2;影响评价因子:烟(粉)尘、SO2、臭气;********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量控制因子:烟(粉)、SO2。(3)噪声环境评价因子现状评价:Leq(A);影响评价:Leq(A)。(4)固体废物评价因子:废薯渣、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烂马铃薯、沉砂池泥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1.5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根据********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所处区域的环境状况、项目污染特征以及环境影响识别和筛选结果,本项目将对环境空气、水体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处置、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重点对工程分析、环境空气、水污染治理措施及达标可行性进行评价。1.6评价等级1.6.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主要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2009年4月1日发布实施)中确定的平价工作等级计算方法:0100%iiiCCp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见表6-2),mg/m3;********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o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具体等级划分详见表1-1及表1-2。表1-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据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1-2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结果表判别内容Ci(mg/m3)C0i(mg/m3)Pmax(%)SO20.046190.59.24粉尘0.013430.452.98判别过程<10%(9.25%)判定结果三级说明:PM10小时浓度取日均值的3倍。1.6.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低浓度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进污水处理站废水量为1898.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pH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HJ/T2.1-93)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判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般性评述,具体如下表:表1-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表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地面水域规模要求(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水质类别)三级评价标准依据1000≤Q5000污染物类型数=2水质参数数目=5小Ⅳ实际Q=1898.6中等集水池/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一般性评述1.6.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有限公司年产1万t马铃薯精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宁夏石化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1995声环境要求,结合该项目工业生产噪声特征,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表1-4。表1-4声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