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反洗钱宣传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巩固和扩大反洗钱宣传成效,在全辖范围内营造更好的反洗钱社会氛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上级行要求,结合郴州实际,特制定《2012年郴州市反洗钱宣传活动方案》一、宣传目的(一)预防洗钱活动,遏止洗钱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二)列举洗钱犯罪案例和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危害,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营造和保持全辖反洗钱工作良好氛围,鼓励举报涉嫌洗钱犯罪等信息。二、宣传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贯彻执行反洗钱法规,预防监控洗钱犯罪活动三、宣传内容(一)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三)反洗钱工作政策措施。(四)反洗钱案例和公民反洗钱义务等。社会公众(三)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统一由郴州中支组织印发,一部分用于集中宣传日现场发放,一部分用于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柜面发放。四、宣传方式及时间安排(一)集中上街宣传。确定6月27日为集中宣传日,郴州中支将于6月27日上午9:00组织各金融机构在五岭广场沃尔玛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邀请郴州电视台宣传报道,将反洗钱宣传信息传播给电视观众。(二)悬挂宣传横幅。6月27日集中宣传日上午9:00起,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应根据以下宣传口号,自行制作、灵活悬挂宣传横幅,悬挂宣传横幅为期一个月。有电子屏幕的金融机构网点,可用电子屏幕作宣传横幅进行宣传。横幅宣传口号为:“反洗钱,人人有责”、“打击洗钱,遏制犯罪”、“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安全”、“预防洗钱活动,弘扬公平正义”、“履行反洗钱职责,严惩洗钱犯罪”、“举报洗钱,利国利民”、“贯彻反洗钱制度,截断犯罪资金链”、“遏制洗钱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坚决预防、控制与打击洗钱犯罪”、“洗钱害国害民害社会,反洗钱责无旁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贯彻执行反洗钱规定、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实施5周年”等。(三)制作宣传专栏。各家金融机构要确定一个业务量大的营业网点设计制作反洗钱宣传专栏,内容要涉及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反洗钱工作政策措施、“一法四令”反洗钱法规等知识,于6月27日集中宣传日上午9:00起摆放在营业大厅内,摆放时间至少一个月。(四)发放宣传手册。各金融机构于6月27日起要在所辖营业网点服务窗口发放人行统一制作印发的反洗钱法规宣传手册,方便客户了解反洗钱知识。(五)媒体宣传。与电信部门联系,于6月27日集中宣传日上午9:00起,以短信、公益电视方式向市民进行宣传。短信宣传内容,如人行反洗钱办温馨提示:远离洗钱,远离犯罪等。公益电视宣传内容,广场公益电视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七条规定:举报洗钱,人人有权;人行公益电视宣传内容: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次反洗钱宣传活动,郴州中支将于活动日前26日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宣传横幅、电子宣传口号制作、宣传专栏设制、宣传资料准备和上街宣传人员的确定等活动准备工作进行抽查,并对金融机构组织参与情况于活动结束后作出通报。(二)各市级金融机构应精心组织好本机构并指导、部署城内下属机构的反洗钱宣传工作,要落实好相关措施,指定专人正确解答客户咨询的有关问题,鼓励公众举报涉嫌洗钱线索。(三)人民银行各支行要切实履行好金融服务职能,认真组织好2012年的宣传工作,可与中支同日进行,并于活动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辖内组织宣传的图片、信息等上报郴州中支反洗钱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