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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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技术与管理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当确实需要变更时,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改变节能设计。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节能效果,故需要对涉及节能的变更加以限制。本条规定,如确需改变时,应事先得到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此时设计单位应认真核算并确认变更对节能带来的影响,出具洽商或设计变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变更对于节能效果带来的影响较大,有可能使得该工程达不到原定节能目标时,原设计单位也不能自行确定是否应该同意这种变更。此时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的机构审查同意。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保证节能改造不致影响原建筑结构安全储备的具体措施是:当改动主体结构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查。这种核查通常包括:现场踏勘和调查,原设计资料审查,结构安全性核算,提出涉及结构安全的限制性要求(例如限制增加的最大荷载量)并最终对改造方案加以确认。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材料与设备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复验项目中应有30%为见证取样送检。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能进行检验。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采暖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当建筑节能工程采用本规范未列出的其他材料、设备、工艺或做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2、施工工艺或做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3、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墙体节能工程一、一般规定1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施工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6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二主控项目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种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3)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8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试验报告。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9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检查数量: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三一般项目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当采用加强网作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网不得皱褶、外露。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3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纪录。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6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列和破损的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保温及屋面防水工程一般规定1、保温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冬期施工应选择晴朗天气进行,不得在雨、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或基层潮湿、结冰、霜冻条件下进行。2、保温及屋面工程应依据材料性能确定施工气湿界限,最低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表了2的规定。表2保温及屋面工程施工环境气温要求防水与保温材料施工环境气温粘结保温板有机胶粘剂不低于-10℃;无机胶粘剂不低于5℃现喷硬泡聚氨酯15℃~30℃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性不低于-10℃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冷粘法不低于5℃;焊接法不低于-10℃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溶剂型不低于5℃;热熔型不低于-10℃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溶剂型不低于-5℃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符合本规程混凝土、砂浆相关规定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不低于0℃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溶剂型不低于0℃3、保温与防水材料进场后,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暖棚内,并严禁接近火源和热源。棚内温度不宜低于0℃,且不得低于本规程表2规定的温度。4、屋而防水施工时,应先做好排水比较集中的部位,凡节点部位均应加铺一层附加层。5、施工时,应合理安排隔气层,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的各项工序,连续操作,已完成部位应及时覆盖,防止受潮与受冻。穿过屋面防水层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应在防水施工前安装完毕并做好防水处理。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1、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宜采用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或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3、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4、进场的EPS板胶粘剂、聚合物抹面胶浆应存放于暖棚内。液态材料不得受冻,粉状材料不得受潮,其他材料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5、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低温型EPS板胶粘刘和低温型聚合物抹画胶浆,并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3、胶粘剂和聚合物抹面胶浆拌合温度皆应高于5℃,聚合物抹面胶浆拌合水温度不宜大于80℃,且不宜低于40℃;4、拌合完毕的EPS板胶粘剂和聚合物抹面胶浆每隔15min搅拌一次,1h内使用完毕。5、施工前应按常温规定检查基层施工质量,并确保干燥、无结冰、霜冻;6、EPS板粘贴应保证有效粘贴面积大于50%;7、EPS板粘贴完毕后,应养护至表5-1、表5-2规定强度后方可进行面层薄抹灰施工。6、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和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经过试验确定负温混凝土配合比。选择合适的混凝土防冻剂;2、EPS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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