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阳光心理,健康成长”心理手抄报及心理征文比赛方案活动指导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广东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团委“青春与阳光同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将举行以“阳光心理,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心理手抄报和心理征文比赛活动。活动目的:营造阳光健康的校园心理教育氛围,引导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适应校园生活,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心理素质,积蓄持久成长动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阳光健康和全面发展,营造关注心理健康、创建和谐示范校园的良好氛围活动主题:“阳光心理,健康成长”活动时间:11月1日——11月20日活动主办部门:学生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活动对象:全校学生。一、心理手抄板比赛方案(一)手抄报内容要求1、围绕“阳光心理,健康成长”主题开展设计制作。2、手抄报要求有刊头设计,刊名要切合“阳光心理,健康成长”主题。3、结构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图文并茂。4、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具备一定知识性、趣味性与可读性,注重突出原创性,文字流畅,不出现常识性错误。可以是个人或集体(集体创作成员不超过3人)创作作品。(二)形式要求1、手抄报统一以A3大小的卡纸为规格;2、版面制作均使用手抄文字和手绘插图;3、版面制作用笔可任意选择,但铅笔除外(不包括彩色木铅笔)。4、作品背面须用铅笔注明编者班级和姓名(正面不允许出现班级和姓名)。(三)作品上交1、非毕业班每班至少上交2篇作品,毕业班可自由参赛。2、作品上交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上午12:00,请各班心灵使者在截至时间前收齐作品统一交到初二(1)班陈青辉处,过时不参加评比。(四)评比1、评比标准:(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突出主题。(40分)(2)字迹工整、清楚、美观。(20分)(3)图文并茂,搭配合理,整体效果好。(20分)(4)版面设计新颖,有创意。(20分)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心理手抄报评分表内容(40)字迹(20)图文搭配(20)设计新颖(20)总分(100分)2、评委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王能坤,团委书记曾苹,美术老师许珊、谢淑妮,心理老师陈贻承,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每班“心灵使者”各一人,共29人。3、评比(1)作品收齐整理后,由心扉协会活动部负责对每个作品进行编号,并把编号后的作品按顺序放在初中部301会议室的会议桌上。(2)作品评比时间为11月18日。请相关评委准备参加;(3)评比相应表格和笔由陈贻承老师提前准备。4、奖项设立:全校评一等奖3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12人。获奖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奖状。前3名直接参加区组织的相关比赛。(五)成绩公布及颁发证书11月20日公布评比结果,并由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王能坤在周一升旗仪式时对获奖学生进行颁奖,由温绍萍老师负责摄像。奖状由心理老师向学校申请。二、心理征文比赛方案(一)征文要求围绕“阳光心理,健康成长”主题,结合自身学习生活中遇到心理困惑、心理困扰等,自己是如何应对和解决的或自己如何进行心理调节,塑造自己阳光健康生活等。请结合自己生活实际,撰写具有真情实感的文章,字数控制在700字左右。参赛作品要注明参赛者姓名,班级等信息;文字格式:标题用黑色三号字加粗居中,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段落为1.5倍。(二)作品上交1、非毕业班每班至少交2篇文章,毕业班可自愿参加。2、参赛作品的电子稿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心理老师邮箱:40383480@qq.com。邮件名称为:*年级*班+心理征文作品。3、上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22:00,过时不参加评比,以收件时间为准。(三)评比1、评委评委由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王能坤、团委书记曾苹、心理老师陈贻承、心理兼职老师肖彩云、语文科组长陈海建以及每班一名心灵使者组成。2、评比(1)由陈贻承老师把作品打印好,由心扉协会活动部负责对每个作品进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行编号,并把编号后的作品按顺序放在初中部301会议室的会议桌上。(2)作品评比时间为11月19日。请相关评委准备参加;(3)评比相应表格和笔由陈贻承老师提前准备。4、奖项设立评一等奖3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12人。获奖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奖状,前3名直接参加白云区组织的相关比赛。(四)成绩公布及颁发证书11月21日公布评比结果,并由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王能坤在周一升旗仪式时对获奖学生进行颁奖,由温绍萍老师负责摄像。奖状由心理老师向学校申请。学生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20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