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机营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房屋概况(一)该房屋坐落于,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装修现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二)租赁房屋为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房屋(附件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三)甲方保证对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第二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遇到以下情况相应顺延: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3、非因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2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的。(二)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第三条租金、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元/月(大写:元/月)。乙方按(月、季、年)平均支付租金,甲方应当在约定的乙方应付租金之日前,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房屋租赁发票。(二)租金支付时间为:。(三)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取租金账号:开户行:账号户名:甲方改变租金收取账号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四)物业管理费用本租赁房屋(有或无)第三方物业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为,物业费交费标准为,甲方承诺租期内物业管理费不予调整。(五)水电费租赁期间,乙方按照本地政府规定的水电价格标准交纳水电费,甲方为乙方单独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六)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房屋修缮与使用(一)甲方负责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当出现墙体裂缝、管道渗水、漏电或当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影响乙方使用的情形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检查、修缮到乙方3可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拒绝修缮或修缮后仍出现渗水、漏电或其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时,乙方可自行修缮,所发生的费用可在租金中直接扣除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二)甲方应定期对房屋检查、修缮。期间如发生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期间不计算租金,承租期相应顺延。(三)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但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五条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一)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如果第三方不同意续租,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二)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做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之日起解除。甲方没有按上述约定告知乙方或签订合同前隐瞒抵押情况的,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第六条关于租赁房屋拆迁补偿(一)第三方拆迁租赁房屋时,由双方同拆迁人达成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二)拆迁租赁房屋由乙方投资的装饰装修的补偿以及依照相关规定应给予承租人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给乙方2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三)甲方单独与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的,乙方有权拒绝搬迁。第七条消防责任(一)在租赁期限内,按照消防要求甲方应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更换。因该消防设施不合格致使租赁房屋和乙方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失4以及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不可抗力及例外(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其他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在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达30天的;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甲方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4、甲方不按约定承担修缮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的;5、因第三人对该租赁房屋主张权利,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不支付或不按期支付租金达30日的;2、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第十条违约责任(一)除另有约定外,一方违法、违约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或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给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5(二)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向向乙方支付年度租金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三)甲方隐瞒房屋抵押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四)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一)。(二)。第十三条附则(一)本合同条款不得涂划、修改和擅自增加内容。如需涂划、修改或增加内容,应在相应条款处加盖双方公章方具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若有未尽事宜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修改等,必须经乙方另行书面授权,其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口述、陈述、谈判、承诺、声明、协商、协议等均不对乙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乙方不认可任何分支机构或员工与甲方之间达成的任何协议或承诺。(三)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两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