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民工驻地建盖方案一、工程概况六曼公路第4合同段起点位于保山市芒宽乡芒和糖厂对面,路线里程为K53+500,止点位于隆阳区赛格以南怒江西岸,路线里程:K68+000;本合同段路线全长14.355340km;共设平面交叉10处,港湾式紧急停车带1处,观景台2处,共设桥梁1286米/11座,隧道902米/1座;涵洞34道;渡水槽13道;路基挖方132万方,路基填方13万方。二、编制依据1、云南六曼公路土建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书、标前会议及补遗书、施工图纸;2、本工程执行的施工技术要求及验标和国家、交通部有关法规等;3、交通部发布《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4、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5、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三、施工计划路基土石方工程计划于2009年9月开工,计划2010年9月30日完工。桥梁工程计划于2009年9月开工,计划2011年1月31日完工。隧道工程计划于2009年9月开工,计划2010年12月31日完工。四、施工队伍职民工驻地建盖方案本合同段成立新疆兴达公路工程部云南六曼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下设4个路基机械化施工队、3综合施工队队、1个隧道施工队及4个桥梁施工队负责本工程的具体实施。工期要求、工程数量和现场实际情况,按专业化施工要求,并考虑到施工任务的相对均衡和管理跨度的合理性,计划安排13个施工队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其中路基施工队4个,负责全线路基土石方工程以及涵洞、少量防护排水工程的施工;综合施工队2个,负责路基防护、排水等附属工程的施工;桥梁施工队4个,负责全线所有桥梁结构物的施工;1个隧道施工队,负责赛格隧道的施工。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按照前期施工准备、中期施工大干、后期工程收尾三个阶段分批次合理安排进退场,根据工程需要,高峰期拟投入人员1038人。前期项目部驻地、试验室、拌合站、预制场建设及施工便道修建、技术与地方关系协调等相关人员首先进场,进行安家设营、临时工程、征地拆迁、现场踏勘测量、试验等前期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为日后开工后续人员进场及开工创造条件。(一)临时驻地及房屋总体规划1、项目经理部及施工队驻地根据工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用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在施工现场附近租赁或自建临时房屋驻地。经过选址,项目经理部及工地试验室设在S230线丛岗道班的院落内,对应主线桩号为K58+500,房屋精装修,房屋数量及面积满足项目部办公及生活需要;工地试验室用彩钢板组建,房屋数量及建筑面积满足试验工作需要。2、路基一队租住芒合村居民房,主线桩号为K53+200、路基二队租住丛岗村居民房,主线桩号为K56+900、路基三队租住坞水河渡口居民房,主线桩号为K60+577、路基四队租住芒柳村居民房,主线桩号为K66+500。3、桥梁一队自建住房,主线桩号为K54+200左侧、桥梁二队租住新寨居民房,主线桩号为K56+257、桥梁三队租住坞水河渡口居民房,主线桩号为K60+577、桥梁四队自建住房,主线桩号为K65+750左侧。4、隧道队自建住房,主线桩号为K62+900左侧。5、对于排水、防护施工队伍,由于施工地点相对分散,流动性强,可就近租赁民房或搭设帐篷。(二)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驻地安全事故,根据《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项目职、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职、民工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2、根据工程量的大小、职民工的使用计划,明确不同时期的职民工数量,规划职、民工驻地规模。3、参照施工设计图,结合项目地质、地形、地貌的特点,避开地质不良地段,满足防洪要求,合理规划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4、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和建设规划图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建盖。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搬迁。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5、职、民工驻地房屋内,禁止个人使用电炉,严禁私藏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如:炸药、雷管等)。禁止改变原有结构、设施(包含电路布设、消防器材等)。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职、民工驻地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6、劳务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前,根据职、民工驻地建设规划图对驻地进行认真选址,报项目部审查同意后方能建盖。住房结构必须牢固,入住人员须安排合理,安全消防设施齐全。7、劳务施工队负责人为劳务工驻地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劳务工的驻地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劳务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驻地安全工作;劳务工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劳务工负责人必须对驻地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生驻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上报项目部,积极做好抢救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8、驻地发生伤亡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伤亡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安全保证措施(一)安全保证体系1、安全目标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为:“四无、一杜绝”和“一创建”。“四无”即:无重伤事故、无交通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死亡事故。施工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创建”为创建安全标准工地。安全工作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是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的重要任务,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2、安全保证体系严格遵守各类安全技术规程,建立健全项目部和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和安全质量部,队和班组设专职安全员,主抓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保证令行禁止。(二)安全施工管理措施①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建立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主管施工生产的领导和施工负责人员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工作。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创安全标准工地活动,进行安全检查评比,激发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④严格安全监督,建立和完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格事故报告和奖罚制度。⑤加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各种防护设施配备齐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⑥抓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在石方爆破、开挖基坑及施工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牌,以防意外事故发生。⑦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消防有关法规,建立采购、运输、贮存、领取、使用、回库等一系列管理制度。⑧定期或根据施工需要发放和检查施工所用的各种安全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⑨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⑩制订安全奖罚办法,明确责任,严格对各单位的考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队各级领导、普通职工分别按一定的比例交纳,最低限额不少于5000元。落实各级安全行政责任制,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通过编制并实施应急预案,提高项目部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1.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快速、有序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项目部施工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1.3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经分析本项目危险源有:事故灾害:火灾、电击、传染病、食物中毒、各类工伤、高空作业造成高空坠落及高空打击、开挖及爆破施工发生设备损害及人员伤亡事故等;社会安全事件:施工场地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偷盗、哄抢等治安事件及阻挠施工正常进行等其它原因造成的事件等。以上事件都有可能危害单位员工安全和财产安全,影响项目部正常工作和员工及员工家庭的个人生活。1.5应急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程度;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措施果断、预防为主。1.6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组长由专职安全员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主管及施工队主管,按要求进行详细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科学合理有序的得到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小。1.7预防预警根据评估的危险源,科学地监控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影响度,提出合理的意见,确立最佳的应急方案。结合周边资源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出应急计划。组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上报规定和上报制度,依照程序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1.8应急响应根据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至公司备案,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到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应急结束令。由安质、技术等部门验证现场,当隐患消除后解除现场警戒。由办公室收集有关事故处理的信息,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1.9后期处置抢险救援结束后,由监理单位主持、业主、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参加的恢复生产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下部恢复生产应采取的安全、文明、质量等施工措施和管理措施。1.10保障措施1.配备所需的通信联络设备,如手机、固定电话、对讲机等,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电话、联系人等;2.组建固定的救援队伍;3.配齐配足必要的救援专用设备和器械;4.项目部财务应准备一定金额的应急救援备用金,并不得挪用;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它应急措施。7.3.1.11培训与演习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程序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演练,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1.12奖罚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对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应给于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反之,则进行必要的处罚,并通报其政改。1.13应急预案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计划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根据施工的变化及预案演练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