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称职-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职称与称职元元今年五月,上海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在医药商业行业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考核合格、取得初级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医药商业行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药士或药师职务。此通知一出,立即在全市医药商业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因为人们都知道,这件事的意义在于直接关系到对从事药品经营人员资格的认定,关系到药品流通领域管理与服务水准的提升。因此,在短短的几周内,本市药品经营单位的数千名专业技术人员纷纷报名参加这项考试,情景可谓热切感人。人们如此重视职称资格考试,无可厚非。在职称改革采取以考代评的今天,要取得专业技术职称,首先必须通过相应的考试。更何况,职称不仅是一个人专业水平的标志,而且关系到个人的荣誉、地位、待遇等切身利益。可以说,职称从初级到中级,从中级到高级,是专业技术人员必然的向往,是追求上进的人们必须攀爬的阶梯。开展职称资格考试,有利于创造一个人人好学上进,个个奋勇争先的社会环境。从这点来说,踊跃报名应考,无疑是可喜的现象。但是,我们在鼓励、欢迎人们报名应考的同时,也要指出,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称职。“职称”与“称职”是两个含义不同而又相互关联的词汇。“职称”即任职资格的简称,具体是指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例如,医院有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之分;企业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务等第。而“称职”则是指“思想道德水平、业务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职称在严格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是称职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而称职却是职称的实质反映,否则,便是名不符实。医药商业行业是区别于其他商品流通领域的特殊性行业,从事药品经营,直接关联人们的安全用药、救死扶伤和健康生活。因此,从事药品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药士”或“药师”就是对医药商业行业从事药品经营人员职务资格认定的职称。一个称职的医药商业药品经营人员,不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称,享有相应的待遇。近年来,医改形势不断发展,药品连锁经营、药品零售行业迅速扩展。针对迅猛壮大的药品经营者队伍,有关部门决定在医药商业行业实行初级职称资格考试,这是使大家成为“称职”人员的有力措施。我们执业药师协会衷心地希望医药商业行业的广大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能正确看待这项考试,珍惜这个学习提高的过程,既要认真准备,努力考出好成绩,争取获得任职资格,更要注重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勤奋刻苦钻研,为了大众的健康,做一个称职的药士或药师。十五家药品经营企业致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作出承诺编者按最近,本市十五家药品经营企业就今年上半年发生零售药店售错药品事件,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并致信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要从七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本刊将这封信全文刊登,旨在进一步推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分步实施四年多来,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帮、促下,上海零售药店在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有关制度,加强了处方药的销售管理;改变了商品陈列,方便顾客OTC药品的购买;处方药供应登记、药师挂牌服务、医保定点药店首席药师负责制等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企业通过持续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药学服务能力,努力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自我药疗的需求。近年来,国家进一步明确了一些大类药品中的处方药品种,凭方供应的处方药范围迅速扩大,药品流通领域的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凭方供应品种的迅速扩大,药店的分类管理实质性工作迅速推进,药店在分类管理中的薄弱之处开始显现。在不少药店,出现了不严格执行处方药供应登记制度和药师不在岗供应处方药的情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在检查发现这方面问题后重申:药品经营企业要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对双轨制处方药,顾客不能出具处方的,必须经过执业药师或药师充分咨询,并做好顾客信息详细记录后方可销售等等。零售药店是药品流通的最后环节,药店分类管理的规范运作对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药品连锁经营企业作为药品零售行业中的主力军,更应该积极重视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我们上海十五家药品经营连锁公司,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4日座谈会后,召开了专门会议,讨论座谈会的精神。大家经过认真反思,感到药品分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思想认识的不足,有制度执行不力,有药师人员短缺乏和企业只考虑经济效益等多种因素,也有因未取得消费者对分类管理的理解与配合,发生向无处方的消费者供应处方药的情况。我们十五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分类管理座谈会的精神,决心从以下方面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一、深入领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365号文件《关于重申药品分类管理,确保市民用药安全的通知》的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药品分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要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全体干部员工以下方面的认识:1、加强对分类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2、提高对目前分类管理中问题严重性的认识。3、提高对分类管理中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二、重新研究审核企业药品分类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有关的内容条款,增强分类管理操作流程的严密性,完善处方药供应的记录表式,规范药师和营业员的售药操作程序。创造条件,加快技术人才培养,扩大师药队伍,满足企业挂牌上岗药师基本配备的需求。在夜间服务药师力量不足或平时药师临时离岗时,均严格按规定挂出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告示牌。四、公司总部要提高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认真对基层药店分类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强化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五、连锁企业在加强直营店分类管理的同时,要配备专门力量,经常指导、检查、考核加盟店的分类管理工作。六、在药店营业场所,张贴关于药品分类管理重要意义和购买处方药办法和流程的标语及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自我药疗安全意识,争取广大消费者对处方药(含双轨制处方药)凭方供应、销售记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通过消费者加强对药店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监督。七、加强行业自律。十五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要开展互学互查,互相促进,依法经营,为上海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作出表率,推动行业自律。同时,我们建议,下半年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以“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外,还要扩大向消费者的有关宣传,提高对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物危害性的认识,了解药品分类管理常识和购买处方药的相关知识。通过政府、媒体、药店、消费者多方互动,共同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我们上海十五家药品经营连锁公司,决心携起手来,自觉加强有关工作,积极支持配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药品分类管理,为提升上海药品流通行业整体管理水平作出应有贡献。上海十五家药品经营企业(上海药房、上海三九医药、上海闵行药材、上海复星药业、上海信谊联合、上海童涵春堂、上海新世纪药业、上海蔡同德、上海得一医药、上海汇丰医药药材、上海华源药业、上海虹桥药业、上海浦东医药药材、上海雷允上北区、上海雷允上西区)2005年7月19日进一步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卢湾分局提出八项措施本刊讯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这一重大决策既要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高度来理解,又要从转变经营理念、加强药学服务上来积极应对,要措施有力,责任到人。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卢湾分局重申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并提出八条措施: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并且做好留方及销售登记。2、销售“双轨制”处方药时,应当向顾客索取医师处方。顾客如不能出示医师处方的,必须经药师充分咨询,做好详细登记后方可销售。3、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品种、规格、剂型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放置准确。4、药品与药品标签应对齐放置,药品名称、规格等与标签上标示要一致,字迹清晰,书写规范。5、对于外包装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应分开陈列,或用醒目的标识隔开。6、严格处方审核,营业员调配、药师审核处方时,应仔细核对所调剂药品的品名、规格,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7、药师必须挂牌上岗,药师不在岗(夜间药师配备不足时)严禁销售处方药,并放置“告示牌”提示。8、分局下发“药品分类登记提示牌”,各药店应将其放置处方柜醒目处。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分类管理是国家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而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进步和文明的标志。目前实施的抗菌药物等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及“双轨制”处方药实行登记咨询销售是国家确保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落实的重要措施。我们公司主要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一、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来执行,做到环环相扣。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药品分类管理办法、GSP认证条款等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操作情况制定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了各门店药品分类陈列原则和要求、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原则和要求,做到人人参与,层层把关,严格执行制度,保证药品质量,使书面与实际相结合,制度不流于形式。二、体现连锁化要求,统一各门店的药品陈列布局,做到分类清晰。我们公司作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连锁企业要求和体现公司经营理念出发,各门店做到装修格调基本统一、药品陈列原则统一。各门店药品分类陈列根据各门店面积和货架、货柜数量配备情况,基本做到布局合理、分类清晰、标志醒目。各门店的分类标志做到写法、字体、颜色统一。所有牌价标签均由公司统一电脑制作打印,做到字体清晰、规范。特别是在沪上相继发生将外包装相似药品错售的情况后,公司要求各门店对于外包装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应尽可能分开陈列,以杜绝错售。三、严格处方审核工作,做好处方药和双轨制药的销售登记工作,做到手续规范,便于追溯。根据国食药监市(2004)187号“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司对各门店均配备两名以上具备审方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对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严格做到凭方并经在岗药师审核后销售,并做好销售记录。对于双轨制药品,做到首先向顾客索要处方,不能出具医师处方的,经在岗药师咨询后销售,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顾客不理解,不肯留资料,就通过耐心解释来取得顾客的理解。为方便各门店进行处方药管理和公司检查,公司质量部规定各门店须备有三本记录簿并作好纪录。其中一本为抗菌药的记录,一本为除抗菌药外的其他处方药的记录,还有一本为双轨制药品的记录。根据药品分类原则,需为每个药品设定其分类标记。例如抗菌药物,国家仅制定了所涉及的大类包括除已明确为非处方药的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具体到相关药品不计其数。公司质量部于2004年6月,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所经营的药品品种,统一在公司卡片内做好分类标记。各门店只要从电脑上下载公司卡片后,或浏览处方药库存明细表,就能清楚本门店所涉及到的具体品种。统一开展抗菌药按处方药陈列和管理工作后,对所有新品种的申报,都有药品分类项目的审核,从进货源头开始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包括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使每个药品都有其相应的分类属性。现在各门店每次进货只要看配送中心的送货单据就能知道所购进药品特别是新品种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或双轨制药品,保证门店在药品陈列中做到按规定陈列,不错放或漏放。四、通过培训提高各岗位人员的药品分类管理意识,增强营业员的工作责任心。公司在每年全员16课时培训的基础上,对门店经理、质量员、药师、营业员进行专题培训。根据其工作职责的不同要求,制定培训内容并进行考核。严把售药、发药全过程的质量关,教育员工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售药、发药的核对工作,防止和避免发错药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局域网络系统,将一些公司管理要求和食品药

1 / 1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