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美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于2008年1月份开始建设,3月份开通,9月份又完成了网站的进一步改版工作。为了使政府网站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传播区委、区政府的各类可公开的政务信息,展示美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向全国、全世界宣传和推介美溪。必须要全面加强对美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等政务信息化水平,拓宽政府与社会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美溪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高举“和谐与发展”的两面旗帜,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宣扬美溪、促进发展的第三舆论平台。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建设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经济转型、建设和谐美溪”为目标,面向社会,服务公众,通过网站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政务公开,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适用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交流平台。(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待成立“美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曹修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王焕洲区政府办副主任姜文平区政府办副主任下设“美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潘易鹏负责政府门网站核心建设工作和政府办公网络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直接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工作;成员:苏国栋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及信息采集工作;于涛负责区政府办公网络日常维护及信息采集工作;姜微微负责信息采集、初级审核及稿件编辑工作。区直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各类政务信息的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三权在上单位也要有相关工作人员配合门户网站的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三)工作原则1、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2、结合美溪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3、统一规划、协调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4、网站发布信息遵循指导性、公开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四)工作要求各单位从2008年11月1日起,开始自行上报上网信息,并将所上网信息按规定统一在网站直接发布,并将所发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使用优盘等存储介质的方式上报磁盘文件至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区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负责人:潘易鹏联系电话:3632917E-mail:meixiqu@163.com或meixiqu@126.com办公地点:区政府大楼3楼东侧二、网络构成和管理体系(一)网络构成美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指美溪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美溪各部门、各单位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组成的政府门户网站群。(各部门子网站将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陆续由各部门依照区政府要求自行建设完成。)(二)管理体系政府门户网站站由美溪区人民政府主办,美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美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政府信息中心)在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下,负责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并负责对各部门子网站建设实施业务指导和风站运行情况监督。各子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并接受区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信息范围和管理措施(一)信息范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指政府各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所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包括发布的文字、数据、视频、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政务信息要按照“及时、真实、便民”的原则实行发布,要注重准确性、时效性、服务性,并要及时更新。1、主网站具体内容:(1)区政府领导简历,分管工作,重要活动、言论;(2)区政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3)区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题信息;(4)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符合保密规定应予以公开的各类文件;(5)区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动态;(6)年度区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五年发展规划等;(7)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邮电交通等主题信息;(8)上级明确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9)其他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2、子网站具体内容:(1)各部门、机构人员信息;(2)各部门工作职责及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3)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4)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5)各类政务动态、公告、通告、公示、便民告示和其它政务信息;(6)主网站要求提供的专用信息等。(二)管理措施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网站专职信息员制度,由网站信息员负责网站信息采集、发布等日常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应在本单位设专职信息员一名,在负责子网站信息发布的同时,负责向主网站报送信息。1、信息采集整理主网站发布的区政府政务信息和公众服务信息,其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子网站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内部各科室直接掌握的信息。主网站获取子网站信息可采取网上抓取、网站链接、栏目共建以及主网站提供信息维护模块等方式;未建成子网站的单位应直接通过主网站后台利用本单位帐号登录后直接发布,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区政府信息中心直接报送所发布信息的电子文档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以便于存档管理。主网站获得的子网站信息,由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编辑、加工、整理、审核发布。2、信息审核主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把关。涉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区政府重要工作的信息由区政府信息中心填写《政府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审批表》,经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阅后,报主管副区(局)长批准。各子网站的信息审核工作由各区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3、信息发布与更新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充实和更新本部门子网站的信息内容,并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政府信息资源必须进行网上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必须及时发布和更新,主网站首页动态信息每3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次,子网站每周至少更新1次。四、公共服务功能主网站及各子网站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突出公共服务,鼓励公众参与。(一)广泛推进在线业务协同办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办公业务,扩大网上办公的服务范围,为全社会提供简单、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二)政府门户网站要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的领域、内容和形式,让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民主监督和谏言献策的重要渠道。通过“区长信箱”、“留言建议”、“网上调查”、“网上投诉”、“行风热线”等栏目,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并及时向公众反馈有关建议的处理情况。五、进度安排第一阶段(2008年10月10日-2008年10月30日)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建设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网站名称、栏目设置、信息更新方式、中长期规划等内容,并于10月30日前报区政府信息中心(联系人:潘易鹏,联系电话:3632917)。第二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8年11月30日)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参考《区政府门户网站首批建设子网站(专栏)目录》中关于子网站(专栏)名称及承办形式的指导意见(见附件),借鉴国内相关网站建设情况,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子网站(专栏)建设或主网站。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主网站上建立链接。其它部门可参照上述指导意见分别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对于没有子网站建设能力的部门,可以暂时采用主网站共建栏目的方式来公开本部门的各类政务信息。第三阶段(2008年12月1-2008年12月30日)2008年12月30日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主网站关于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能力的部门建设完成子网站并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实行网上在线服务。六、网站日常管理区政府信息中心在负责区政府主网站运行维护的同时,负责对各子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对其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对子网站信息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主网站及各子网站要定期巡检设备,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政府门户网站应加强定期安全检测,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七、有关部门职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有领导专门分管,并指派专人负责;各单位对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采编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电信运营部门要在网络设施和相关技术方面予以保障;各媒体宣传单位要采取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八、监管考核政府门户网站设网站监督员,负责对主网站及子网站的信息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督查、考评机制,对全区政府类网站及政务公开信息上网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通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评估考核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