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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们对圣经的认识与态度第一章我们对圣经的认识与态度:圣经的原作者乃是神,但圣经也是经过由人手所写成的。这是一个奥秘,是我们有限的智慧,不能测度的。但是,神的能力高过人的能力;他的权威高过人的权威。我们不能因强调人的缺陷,而低估了神的完全。《圣经》的启示有一个渐进启示的历程,从旧约《圣经》到新约《圣经》,我们手头的这本《圣经》经历了几千年结集成典的过程。同时,我们对《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的认识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作为特殊启示的《圣经》已经结集成典,我们就不需要在《圣经》之外有另外的特殊启示;但是,我们对圣经的认识并没有达到最高阶段,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地寻求、领受圣灵给予的新光照。神学作为对上帝圣言的反思,不是领受“新启示”,乃是领受“新亮光”。“新启示”是在《圣经》正典中没有记载、独立于正典之外的所谓的“启示”;而“新亮光”则是来自圣灵的光照,已经隐含在《圣经》之中,是我们对上帝已经默示于《圣经》中的真理的更加整全的认识。个人领受是个人主观的看法.这里所说的“亮光”也不是某些人所说的,所谓“你有你的亮光,我有我的亮光”既是亮光就应当乎合圣经真理的原则,而不是强调个人的某些看法,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个人的看法与圣经真理挂不上号,就不是什么亮光。因为既是亮光必定是圣灵引领,因此这亮光不会与圣经真理发生冲突.且同工之间也必有重样感觉。今天我们在神学研究中所需要做的的,不是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甚至妖言惑众的“新启示”,而是要谦卑地顺服在神面前,不断地从圣灵中领受新的亮光。在这里我们学习神学时要记住【启22:18-19】的话“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上帝藉着先知和使徒,赐给我们一本圣经,其目的不但要叫人相信基督,获得救恩的知识,也是为要教导信徒学义成圣。神知道我们的光景,是软弱无力,所以耶稣升天后赐下圣灵引导我们并赐我们新的生命,使我们的心志改换一新。所以【提后3:15-17】“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弗4:21-24】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所以基督徒必须坚持圣经是我们信仰的根据和生活的指南。(保罗曾经为圣经的内容下了一个定义:“这圣经能使你因信耶稣基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5-16))圣经不是一本讲论人际关系的书籍,而是讲论神与人在世界人群中交往的生活。圣经本身要传达的,却是神拯救人的大能及人专心倚靠神所产生的结果。唐崇荣牧师在一篇讲道中强调:“没有正统的神学,就没有正统的教会。”基督教会是建立在先知和使徒所传递的真理的基础(圣经)上。有真道,就有假道;有正统,就有异端,反之亦然。正统神学就是根据圣经和教会传统对基督教神学的正统阐述,不可谓不重要。比如在今天社会人们把离婚看为正常的,从而致离婚率逐年上升,在教会何尝不是呢,如在某个县里就有一个传道人和一个堂主任闹离婚而两会即认为这是私人生活不管不问,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是指责自己的另一半有淫乱的行为,他们也都是抓住太【5:32】节作为离婚的理由。其实在这一节经文是说淫乱是人们离婚的根源,所以就有下文“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在这里如果大家读这几节经文能整全地地运用圣经真理来认识离婚前因与后果就不至于此。如【太19:5-6】“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5: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离婚的根源是淫乱即使其它原因而离婚就是让他们的另一半陷入淫乱。所以离婚与再婚都是淫乱)但他们还美其名谓找主内的弟兄,根本曲解保罗的愿意(【林前7: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这里保罗不是说离婚了可以再找主内的弟兄。而是“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在这里保罗有很明确的答复【林前7:10-11】“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这就是圣经的原则,信徒若违背圣经的教训,就会落在网罗里,同时也会给教会带来许多难处与破口。我们再从特殊启示的讨论而过渡到圣经的讨论。因为圣经是神的特殊启示之书,在此我们要讨论三点:(—)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二)圣经的默示,(三)圣经的完全性。(-)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特殊启示在圣经中具有永久性的形态,而且神的特殊启示,是为神子民的缘故被保守纯洁。因为神想要他的启示作为他对所有人类,各时各代的发言,所以要保护圣经免受损害、腐化与曲解。为了达到此目的,神藉着完成启示无谬的记录,凭着他的护理保守,来加以监管。这不能说特殊启示与圣经在各方面都认为是同一的。“特殊启示”一词,并非总是用在同一的意义上。特殊启示一方面可以指着神连续性的自我传达,另一方面也可以指着圣经。“神的话”与“特殊启示”两个名词都是用来指示“圣经”的。1圣经是神的话:圣经中常有「耶和华如此说」之类的宣称(见撒下23:2-3;赛59:21;耶1:9;弥4:4等)。其次,书中有些地方记载神的话给直接默写下来见【出20: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出24:12】“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上山到我这里来,住在这里,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利1:1】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申5:4】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等。再者,主耶稣本人以至新约的作者往往将旧约圣经的话视为圣灵的话(如【可12:36】大卫被圣灵感动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徒1:16】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徒4:24-25】“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地,高声向神说,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你曾借着圣灵,托你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来3:7】“圣灵有话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来10:16-17】“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等。耶稣与使徒都论到旧约为“圣经”,而且时常以此圣经为根据,来确证他们的教训。对他们来说,所教导的根据圣经就等于根据神,圣经是一切争辩的终结(圣经是解决一切争辩的最终途径)。此外,正如前述,有些新约著者,时常引证旧约为神的话或圣灵的话。在希伯来书的情形更是如此。况且,彼得把保罗的书信与旧约看作平等。新约引证旧约的廿五卷,虽然其中有些是从历史书中引来的,但都认为是“圣经”。这些经文虽指着旧约圣经而言,但新约圣经的地位绝不亚于旧约,例如【提前5:18】“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后者记于【路10:7】“你们要住在那家,吃喝他们所供给的。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不要从这家搬到那家。”这里分别用申命记和主耶稣的话并且统称二者为圣经;同样【彼后3: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称保罗书信为圣经,可见新约圣经都是神的话我们不能把圣经分开为一部分是属神的,一部分是属人的。我们绝不能说在圣经中何处属人的部分终结,何处属神的部分开始,或反之亦然,这正如说在人里面,何处是肉体的部分终止,何处是灵魂的部分开始一样荒谬。双方互相错综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圣经完全是人的产品,另一方面,圣经也完全是神所创造的。2圣经是神透过人得默示:上面所引经文(如【可12:36】大卫被圣灵感动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徒1:16【徒1:16】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徒4:24】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地,高声向神说,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已提到神的话是藉人口、或感动人而写成的。在这方面,更清楚的说法记于【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及彼【彼后1:21】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前者表明圣经是神「呼气」(「默示」一词的原文)的结果,就像诸天万象是藉神口中的气而成(【诗33:6】诸天借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借他口中的气而成。)。后者形容圣经的作者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就像船被海水载动一样(原文「感动」一词的含意)。由此看来,圣经的作者是人,但也是神自己。在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国家的宪法是在国家领导人召集许多人,代表国家时代的心声。作为一个国民来说宪法是多么神圣的,同样,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对基督徒来说,不是比人所制定更有它权威和无误性吗?3圣经的灵感牵涉字眼的运用与无误主耶稣曾说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太5:18),的辩证有时击于一个动词的时态(太22:32)、一个名词的出现(太22:41-46;约10:34)。同样,保罗在加3:16将他的辩论建于「子孙」一词的单数上。由此看来,全本圣经的每字每句都是神对人的启示,所以应是无谬误的、可信赖的。4圣经是基督徒信仰及生活的权威:圣经既是神的话,乃有绝对的权威。因此,耶稣不容许人对圣经作任何更改(见太5:18;约10:35)常诉诸圣经作为人生活及行事的原则(太19:3-6;约8:17等),并且在自己身上应验旧约的预言(见路24:44-45)。同样,圣经应是今日信徒生活的指标和原则。支持圣经为神的话的重要性有一个故事说到一支军队在战场上打了一个败仗,正在仓皇撤退中。得胜的一方乘势追杀,想要个个歼灭。败军最后撤到了一个安全据守点,可是却发现错得不可收拾,结果连一兵一卒都没有存活的。这个故事也可以用在圣经上。一旦我们承认圣经并不全都是神的话,我们就要节节败退,直到全部圣经都失去只剩下二个封面为止。有人这样说,这算夸大其词吗?这种说法还不算完全。凭自己的智慧来决定圣经是神的话的人,不是将要失掉全部圣经,而是已经失掉了。立他自己为圣经的审判官这种行为,表示他已经否认圣经是主权之神的话。今日有许多神学家告诉我们,圣经不是神不可错谬的话,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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