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气象局安全生产整治方案为了全面加强我县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促进气象监管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委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行业实际情况,对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以下部署: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特区”,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优化生产环境,规范易燃易爆场所生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范围整治的重点范围是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炮弹和发射装备的安全管理,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等领域。主要针对这些领域内的建筑、通信、供电、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突发事件应急、内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隐患排查。三、检查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夏季防汛防灾安全意识、雷电灾害防护意识以及施放气球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气象服务人员做好汛期气象保障服务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确保今年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四、行动计划及职责分工(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0日)按照县安委会部署,制定《县气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电台、电视台、气象“微博”、短信多种方式和媒介,广泛宣传应对和防御气象灾害安全知识,重点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防雷减灾、抗灾自救互救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20日)对我县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危化品企业、建设工程、中小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存在防雷设施不进行安全年检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我局业务业务股室汛期气象服务业务流程、纪律制度进行自查、抽查,对气象部门各应急单位进行汛期气象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设备保障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整改。(三)复查建制阶段(8月21日-9月1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责令停止作业;对制度不完善,限期进行建章立制,并有效执行。整改结束后,由我局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在深入大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总结报告,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县安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