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共2页吉首大学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审意见表(校外专家用)专业临床医学学院医学院评审意见:(请您就本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设置、实践教学体系设置的科学合理性、培养方案实施的可行性、文本规范完整性以及与专业办学标准是否相符合等方面提出意见)一、总体印象和评审结论:贵校所修订的2016版“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既与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办学目标与定位相符合,又达到了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的基本要求。二、修改建议:1.关于培养要求:本科医学教育只是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阶段,其培养的是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有待在持续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与不断提升。因此,应注意“培养规格要求”中所制订的“科学和学术”6项基本要求、“临床能力”14项基本要求、“健康与社会”7项基本要求、“职业素养”7项基本要求,在贵校所制订的教育计划中是否有课程支撑、以及毕业生是否能够达到所制订的要求。如“健康与社会”和“职业素养”中的某些要求,显然不是包括贵校在内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就能达到的。建议制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培养要求时,既要符合《标准》的要求、又要结合校情。2.关于“专业课程与毕业生专业能力的对应关系矩阵”的编制:严格来说,应该是教育计划中的课程与贵校制订的“培养规格要求”中四大领域(6+14+7+7项)的基本要求进行对比,但表3仅列举了未在培养要求中归纳的七种能力、且有些对应关系较勉强。3.关于课程设置与时间安排:(1)贵校的教育计划系以学科为基础,建议尝试部分课程横向和/或纵向整合的教学改革。(2)建议在课程考试/考查的基础上,设置综合性考试、如基础医学综合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毕业综合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考核)。第2共2页(3)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建议适当增加“全科医学”或“社区医学”的教学内容和“社区卫生服务”实践时间。(4)建议分析“循征医学”、“卫生法学”等课程设置为“选修课”是否合理?(5)建议分析“系统解剖学”、“病理学”现有课时数是否能够满足该类医学核心课程和医学基础课程的教学要求?(6)建议注意“早期接触临床”安排在第2学期是否恰当?此时医学生基础医学课程尚刚刚开始,“早期接触临床”计划是否可行、以及医学生是否能够达到要求?第3、4学期医学生是否应该设置医学生继续接触临床的教学计划?(7)“表4(1)教学进程安排表”中“通积选修课”应直接写明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的选修要求和能够选修的课程。(8)建议注意部分理论课教学与实验课安排存在脱节的问题,如“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与“机能实验学”的安排间隔太久,这样可能不利于理论与实验的紧密结合。(9)毕业实习50周,跨度8、9、10三个学期是否恰当?一般而言,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年(1年52周),取消暑假后能够达到48周毕业实习科室轮换的要求。说明:以上对贵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提出的修改建议主要参考了我国《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08年试行版)和(2016年版草案),由于我未与贵校培养方案制订专家进行直接沟通,部分理解可能有偏差,因此,上述修改建议仅供参考、并期待深入的交流。专家签名: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何庆南联系电话:0731-82650998手机号码:13908457457Email:heqn2629@c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