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社会保障的萌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和理论背景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发展与第一次世界经济大危机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化发展与福利国家的兴起当代世界主要的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调整与改革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社会保障的萌芽(一)中外早期社会保障思想中国早期朴素的社会保障思想,如:“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孔子,《礼记·礼运篇》)国外对社会保障的认识最早出现在古代的巴比伦,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理想国》西方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与当时西方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的兴起密切相关(二)中外社会保障的实践与发展在实践中,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表现为:从私人义务,到成员间的互助互济,再到民间和宗教的慈善事业氏族保障、主从保障、家庭自我保障、慈善救济保障、互助保障、国家救济保障、社会保障(三)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济贫法1601年,英国《济贫法》,即旧“济贫法”。其基点是对无业游民实行政府救济和强迫劳动。1834年,英国《〈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承认社会救济是公民应享有的合法权利,政府负有实施救济、保障公民生存的责任。评价新旧《济贫法》1、均实行强迫劳动与贫困救济相结合的原则,是宗教团体慈善救济的扩大化;2、是兼顾两大利益集团:有产者、雇主与贫民、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人之间的利益的一种制度;3、政府通过国家法律,对每一个人强制征税济贫税救济贫民的第一次社会行动;4、问题:丧失个人尊严、丧失个人自由、丧失政治自由。5、示范意义:挪威1845年《济贫法》、瑞士1847、1871年《济贫法》。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和理论背景(一)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基本条件生产力条件:社会化大生产生产关系条件:雇佣劳动思想条件:社会改良思想政治条件:工人运动兴起组织技术条件:互助保障和商业保险(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历史和理论背景理论背景:以“福利国家论”为核心的新历史主义理论以“市场社会主义”为目标的费边主义德国俾斯麦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德国于1883、1884、1889年分别通过疾病保险法、工伤事故保险法、老年与残疾保险法。三个社会保险计划的意义:标志工人、雇主和国家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式产生。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发展与第一次世界经济大危机第一次世界经济危机(1929-1933)“罗斯福新政”:主要措施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1935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国家(除英国等少数国家)的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是解决工伤事故补偿、老年人年金、疾病保险等较为急迫的问题。在两次大战之间,欧洲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中心目标是解决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问题。罗斯福的主要论点1)社会保障是大机器生产的客观需要。2)以“普遍福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建国方略。3)初期的社会保障项目应包括失业、养老、家庭保险,实现“家庭平安、生活保障、社会保险”。4)实行“以工代赈”的社会救助,反对消极的救助行为。5)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失业保险与强制性多层次的养老保险。6)社会保险必须以促进自我保障意识的确立为前提。7)社会保障项目应该逐步展开。(一)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形成阶段的特征欧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是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建立的,有很强的应急性质和“被迫上马、零敲碎打”的色彩。其特征:1、社会保障的立法和计划都带有试验性质2、各项保障措施大多是分散且不成体系的3、体现了由“济贫法”转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过渡性4、处理社会问题的责任逐渐从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集中于中央政府(二)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形成与福利经济学和国家干预理论阿赛·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基本假定:基数效用论基本命题:(1)社会福利将随国民总收入的增加而增大;(2)社会福利由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而增大基本结论:(1)每一生产要素在各种用途中的边际社会纯产品都相等,是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标准。因此,竞争可以使边际社会纯产品等于边际私人纯产品,从而使经济福利极大化;(2)货币边际效用也存在递减规律,高收入者的货币边际效用低于低收入者的货币边际效用。因此,若将货币收入从富人“转移”一些给穷人,就可以增加货币的总边际效用,从而使社会满足总量增加。约·梅·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基本判断: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生产过剩和失业基本命题:有效需求不足取决于三个基本心理规律: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货币流动性偏好规律。基本结论:实行充分就业的关键在于增加有效需求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化发展与福利国家的兴起(一)贝弗里奇报告与福利国家的兴起1942年,社会保障服务委员会报告:《社会保险和有关服务》,即“贝弗里奇报告”,其主要观点:继承了新历史学派理论中有关福利国家的思想,从英国现实出发,指出影响英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五大障碍:贫困、疾病、愚昧、肮脏和懒惰。七个方面:儿童补助、养老金、残疾津贴、失业救济、丧葬补助、丧失生活来源的救济、妇女福利。四项原则:普遍性原则(又称全民保障原则)、保障基本生活原则、政府统一管理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三种保障方式: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自愿保险(二)社会保障制度扩展及其多样化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制度的扩展的四重含义:一是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急剧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社会保障项目构成趋于体系化、网络化;四是社会保障支出的绝对值及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显著增加。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化发展:制度类型不断增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特征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由解决劳资纠纷、缓和劳资矛盾转向构筑社会功能体系2、保障实施对象和覆盖范围,由面向特定阶层和行业劳动者、工薪收入者转向惠及全体公民的国民保障3、社会保障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之上4、保障项目从零星分散的单项保障向全面体系化方向发展5、社会保障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分工体系五、当代世界主要的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调整与改革(一)当今世界主要的社会保障模式制度类型代表国基本特征费用来源责任归属福利型英国瑞典全民保障;措施系统完善;津贴广泛而优厚,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不联系;收支标准统一;财政负担沉重国家一般性税收政府保险型德、美、日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支付限期;保障基本生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强制储蓄型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新加坡强制劳资双方缴费并计入个人账户;基金投入资本市场,保值增值雇主、雇员个人私营公司竞争运营基金智利雇员国家型前苏联、中国等保障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的工人及其家属;支付标准为全额工资;统一办理保险企业主、国家政府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也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或“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它是最早出现的现代社会保障模式。它起源于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后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引进,美国、日本等国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投保资助型”社会保障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1.以劳动者为核心2.责任分担3.权利与义务相对应4.互助共济5.现收现付制“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起源于英国,主要存在于北欧和西欧国家,但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是瑞典。1.强调政府的责任(1)明确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体作用,政府是当然的责任主体。政府通过法律规范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向个人、企业和社会提供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2)强调政府在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上的主要责任。政府为了维持高水平的福利支出,就必然需要高税收来支撑。国家通过税收,承担许多社会保险项目的支出。(3)实行政府对社会保障的直接管理。其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由政府机构运作,政府承担着实施、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的责任。2.覆盖范围广泛3.保障全面4.标准高“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由前苏联创建并在20世纪中期被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仿效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实行的也是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模式以公有制为基础,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由政府统一包揽并面向全体国民,因而又被称为”政府统包型”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智利模式1)智利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弊端智利在1925年就建立了以现收现付、政府机构管理为特征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管理体系混乱。国家财政负担沉重。管理效率低下。2)智利的新制度的主要特点实行个人资本积累帐户和私营公司经营养老保险基金的新的养老金制度。“新制“的主要特点是: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由私人公司经营。基金投资。政府承担“转制成本”和最终保障责任。政府的规范化管理。(二)“福利”困境及其调整与改革资本主义经济“滞胀”及其福利困境:高福利造成财政困难,其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高福利依赖高税收,沉重的税收负担抑制人们投资和劳动愿意高福利加大了生产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高福利、高消费挤占了生产资金,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减慢,破坏经济的物质基础社会福利计划的扩大,需要组织一支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队伍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举措削减公共福利开支推迟退休年龄纠正社会福利全民普遍性提高社会保险税(费),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推行公共福利事业“私有化”、“市场化”,加强私人部门的社会保险力量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向何处去主要派别激进的社会改革派保守派基本趋势判断代表主体西欧社会民主党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新保守主义在基本维持“福利国家”现有原则和格局的基础上,围绕着对平等与效率、国家与私人、统一与差别这三种关系或三组矛盾的处理,更多地采用自由市场经济的新保守主义的政策观点。追求的目标高标准目标低标准的目标基本认识社会保障的目的是消除贫困和不平等,实现较为公平的分配;“福利国家”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初次分配的不平等社会保障计划的原则是,“个人自由、自主和自助原则”;社会保障计划的趋势:“私人化”、“市场化”和“非调节化”;基本主张扩大和充实公民权;社会保险税的征收要“更加公平和累进程度更高”;增加只给予穷人的补助保障税/费中增加雇主和雇员的分担份额,减少国家资助的份额;在社会保障管理上,减少国家的干预,加强私人机构的作用六、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一)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制度1)官方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保障设施主要是指国家在各地设立粮仓,最主要的是常平仓。其次是普济堂、育婴堂等。社会保障措施主要有:(1)赈灾(2)免税(3)借贷(4)施粥(5)工赈(6)抚恤,2)非官方社会保障系统民间自救:设立仓储:社仓(设于乡村)、义仓(设于市镇)等地主乡绅临时赈济教会的慈善救济(二)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和发展1、社会保障制度的初创时期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开始于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后经多次补充修改),它是我国第一个社会保障法规,也是至今为止最具基础性的、受保范围最广、内容最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它确立了我国传统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构架与制度安排。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主要是确立了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2、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时期1958年2月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修改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首先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国家干部的养老保险纳入到一个共同的公共养老保险计划之中,在退休、退职的条件、待遇、标准上也都作了修正。但自1958年以后这一趋同进程因种种原因而中止。3、社会保障制度的停滞阶段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新中国初步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因政治冲击而发生制度崩溃。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入了非正常的停滞时期。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