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破产申请和受理P95(重点掌握)E二、债权申报与破产债权P98E三、破产管理人制度和债权人会议P100E四、重整与和解P104E五、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P108(重点掌握)E教学内容:(第二节的内容)2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判决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险支付867.97万美元。但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查明,执行过程中查封、处理的财产都已被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据此认为深圳唯冠目前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11年6月27日,富邦保险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2012年3月,富邦保险向市中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3月31日,市中院作出裁定称,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32012年6月,富邦公司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认为,二审期间,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给唯冠公司,解决“IPAD”商标过户到苹果公司的问题,并完成商标过户手续。据此,唯冠公司的资产状况得到明晰,其资产价值低于在原审自认的债务2.8亿美元,资不抵债的事实可以确定。原审法院已经具备受理富邦保险申请其破产清算申请的法定条件。9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富邦保险申请唯冠公司破产清算案进行终审宣判,裁定由深圳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4一、破产申请与受理1、破产原因(掌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债权人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债务人申请破产:(1)+资不抵债适用范围: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也适用)5•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事由,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了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6一、破产申请与受理2、破产申请(1)提出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及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3、管辖法院①地域管辖: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②级别管辖:依破产企业登记的工商机关确定③特殊管辖:管辖权的移转7一、破产申请与受理4、申请的受理(1)受理的期限(2)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期间)(3)指定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立案前立案后8一、破产申请与受理5、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重点掌握)①(6)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否则清偿无效;(担保债权除外)唯冠是工商银行(已用唯冠的房产设定抵押)、建设银行、富邦的债务人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育华酒家不得向建设银行、富邦中的任何一人清偿债务。但是可以用房产偿还工商银行的债务。95、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重点掌握)②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1应当解除唯冠在破产受理前与建设银行诉讼,为了防止育华酒店逃避债务,法院冻结其在银行的账户,确保债权人建设银行胜诉后债权得到实现。破产受理后,法院应该解除冻结。③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育华酒店被法院判决于2011、10、31前返还建设银行10万元。10、26日法院受理育华酒店破产,10、31日育华酒店中止支付10万元给建设银行。E10•人民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112、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不必须提供担保。既可以是法院依照职权、也可以是当事人主动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返回125、破产受理的法律后果(重点掌握)④破产申请受理前开始但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进行)。⑤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将财产向管理人清偿或者交付;B13二、债权申报与破产债权1、债权申报的概念:(见书)职工债权免于申报2、破产债权的概念和范围:(见书、重点)★别除权: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如:唯冠几年前用价值2800万元的厂房向工商银行做抵押借款2500万元。唯冠在2012、3申请破产,法院9、19日受理,于10月10日将情况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2013、5、10法院宣告债务人唯冠破产。14在破产还债时,工商银行对厂房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厂房破产变卖为2600万元,那么剩余的100万元作为破产财产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如果变卖为2400万元,不能偿还的100万元,工商银行可以将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如果工商银行放弃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厂房做为破产财产分配各债权人(包括工商银行)。B152、破产债权的概念和范围:(见书、重点)★劳动者补偿金请求权:(1)劳资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2)劳动者即时(不必通知)即时解除(3)劳动者非过失性辞退(4)经济性裁员(5)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合同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6)企业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16★补偿金的数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B17★补偿金和违约金的区别★补偿金: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违约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支付违约金给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保密义务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B18二、债权申报与破产债权3、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破产财产分配前申报也可以)4、方式内容5、审查确认管理人审查,法院确认B19三、破产管理人制度和债权人会议1、管理人制度2、债权人会议返回20五、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重点)1、破产宣告2、破产财产的构成3、破产财产的变价4、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重点掌握)5、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6、破产财产的分配7、破产程序的终结21五、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①有担保的债权②破产费用③共益债务④职工债权⑤划入职工账户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⑥普通破产债权返回22四、重整与和解1、重整对债务人已经濒临破产界限,在破产申请前或者破产程序进行中,经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对债务人进行重新整合,缓解困境,获得重生的企业挽救制度。2、和解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延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减免部分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23破产申请法院受理驳回申请宣告破产重整制度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程序示意图宣告破产破产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重整申请242008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2)应付账款64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①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②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③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253.2007年12月,甲公司主动放弃了对某公司的到期债权90万元。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5.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破产费用为40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答案: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的拍卖价款应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乙公司应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405万元的债权。26答案:由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追回的财产90万元计入破产财产。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答案:破产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对甲公司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27答案: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5770万元,依法应按下列顺序分配:①清偿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3200万元的厂房先清偿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820万元的机器设备先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和丙公司货款180万元。②支付破产费用40万元。③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④支付税款220万元。⑤用剩余的4230万元支付普通债权9500万元(5770-500-420-180-40-180-220)。(4)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28(5)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说明理由。如果是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答案:丁公司未到期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890526元。计算公式:4230÷9500(11000-180-220-40)×200=89.0526万元。29上网查阅:南方证券公司破产案大鹏证券公司破产案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