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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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目标】知道宪法是根本大法,了解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能力目标】能初步分析判断日常生活中的违宪行为,正确行使权利,严守权利边界。【情感目标】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宪法日的来历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和公布施行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一)一、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在发表讲话时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并称要健全违宪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法违宪行为。习近平讲话习近平的此番表态,颇令法学界振奋。在这次大会上,习近平还重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后来,人们也见证了这句话的力量。薄熙来2007年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4月),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至2012年3月)薄熙来案审判结果2013年9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二)2013年元旦刚过,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那句后来令所有人都记忆深刻的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久之后,中国法院系统密集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三)三、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列,进行专题论述。《决定》列举了60大项改革举措,每项下又包括相对具体的改革事项,张文显分析说,“所有改革事项都与法制改革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四)四、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实施了56年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周永康曾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13年底,周永康已经被定性,周永康案近乎盖棺定论。[1]2014年07月29日,中共中央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现在仍在审查,尚未进入审判程序。徐才厚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苏荣曾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江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2014年6月14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五)五、法治反腐反腐工作正在不断的打破“惯例”和“禁区”,十八大前5年查处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共32人,平均每两个月查处一人,十八大后平均每个月查处两人以上,力度之大,有目共睹。反腐工作已经成为本届中央的一张靓丽“名片”,人们开始对反腐“重拾信心”。无论是形式上还是性质上,中央都尽力避免“运动式反腐”,倾向采用“法治反腐”。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六)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进程(七)七、设立宪法日设立宪法日,是“依宪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需要一个怎样的章程,以便更好地管理国家?入导探究活动一演奏出美妙动听的音乐宪法乐谱有何用?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研习新课探究活动一、根本大法,效力最高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核心是依宪治国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宪法规定哪些方面内容?这些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与之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与之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根本大法效力最高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根本的活动准则实施宪法人人有责以宪制定法律法规让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宪法为行为准则总章程宪法和我有什么关系齐玉苓案•1990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八中初中学生。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给齐玉苓发出录取通知书,由滕州八中转交。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齐玉苓只能放弃学习直接就业,过著务农和打工的日子。1993年•齐玉苓筹钱借了6000元买了一个户口,在邹城技工学校习得一技之长。•陈晓琪从济宁商校毕业,被分发到中国人民银行西门口储蓄所工作。•齐玉苓从邹城技工学校结业,被分配到山东省鲁南铁合金总厂担任女工,因工厂减员分流被迫下岗,开始兼差卖早点和快餐盒维生。1996年1999年齐玉苓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陈晓琪等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40万元。2001年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做出最终判决:•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赔偿齐玉苓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按陈晓琪以齐玉苓名义领取的工资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后计算41,045元,精神损害费50,000元,被上诉人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刘玉苓说:“法院判给我10万元不能改变我的命运,但关键是宪法给了我公正。”一名农村妇女通过宪法判决享有责任田经营权广东省封开县江口镇曙光村委会妇女蒙美婵,1986年结婚并将户口迁入夫家,但十多年来,村以多数村民代表不同意为由,不给蒙美婵母女三人分配责任田和土地安置费,直接损害了蒙美婵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多方投诉无结果,蒙美婵只好把村委会告上法庭。2002年,法院适用宪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判决被告按本社社员的标准支付蒙美婵及子女土地安置费共三万一千元。法院依据《宪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受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孙志刚:用生命改写了一部法律•被害人孙志刚,27岁,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20日10时20分,孙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2003年5月14日,北京大学许志永等三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同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发布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当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宪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C)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患病•B、丧失劳动能力•C、老年、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D、老年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D)。”A、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B、成人子女有赡养扶助年老父母的义务C、子女有赡养扶助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的义务D、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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