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考县农村五保供养情况的调查报告河南省兰考县农村经济监测点从2006年施行的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来,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近年高度关注民生,狠抓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使五保供养工作迈上了发展的快车道,努力实现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乐、病有所医”的目标,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兰考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就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对如何做好兰考县的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目前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现状兰考县目前有农村五保户3100人,在2009年兰考县的五保户为3020人,近年五保户数量增多的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青壮年外出务工非正常死亡后,“老不中用、小不中用”的家庭数量和人数逐年增多;二是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对象漏摸。目前五保的供养经费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经费每人每年1200元,全县的3100人中实行集中供养1280人,分散供养1820人。二、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难通过调查了解,五保户老人中绝大多数都是个人生活习惯怪异以及性格孤僻的弱势群体,他们不善于与其他人交流,而且受传统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大部分五保户不愿意离开本乡—2—本土,加上大部分五保户有耕地,每年还有一定的农业收入,分散生活比较自由,不愿意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三、如何落实新《五保供养条例》的措施(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新《条例》进行宣传,同时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印制成小册子发到村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使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己申请。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五保供养条件和申请审批程序,在上年初步摸底的基础上,对五保对象进一步全面排查摸底。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和花名册,规范档案管理。(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依法提升五保供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核心是供养经费的落实。国务院《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统一五保供养标准,标准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较为合适,一方面这个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体现了自然增长机制。五保户大病费用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解决,住房在灾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安排,衣服在捐赠衣物中解决。(三)分散供养仍是今后一个时期五保供养的主要形式。要完善供养机制,建立以分散供养为主体,集中供养为补充的五保供养形式,提高五保供养整体水平。对年龄较大生活不能自理或生活不方便的五保老人和孤儿,就地就近签订亲邻供养协议,由亲邻代养,适当解决代养费用。医疗费用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和大—3—病医疗救助解决,住房困难在灾民建房中优先安排。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逐步探索孤儿和高龄五保户集中供养的有效渠道。四、破解五保供养工作中的难题一是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标准逐年增加。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随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长而提高的增长机制,集中供养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60%,分散供养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55%,确定当年供养标准。二是加大力度解决五保治病、丧葬难题。在解决五保户医疗、丧葬问题方面,要认真分析、探讨,确定“三个一部分”的解决方案,即:一是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一部份,对所有五保户全部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大病医疗救助一部份,对五保户因患重病需要大病医疗救助的,提高救助标准,取消救助底线;三是统筹医疗、丧葬费解决一部份,对当地所有五保户,每人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统筹医疗、丧葬费。这一以合作医疗救助为基础,统筹医疗报销为主体,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的五保户医疗救助体系,有效地解决了五保户的治医难题,实行五保户丧葬费统一标准。五、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的入住率一是多方宣传动员,提高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的入住率。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五保老人不愿进敬老院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迟迟难以提高。要通过广泛宣传集中供养的优越性,利用组织五保户到敬老院参观、体验生活、免费供应食宿等形式,让五保户—4—亲身体验敬老院的好处和温暖。二是丰富业余生活,提升五保老人幸福指数。针对以住五保老人“吃了早饭等中饭,吃了中饭等晚饭,吃了晚饭便上床”的生活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敬老院建起了一批健身器材,使五保老人在敬老院看电视、下棋牌、读书报、吹拉弹唱、各取所需,生活悠闲自在,使敬老院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院”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