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融资方案根据目前了解信息,针对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可以考虑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具有转股权利的债权投资模式。出资人方面,由于个人投资者大多要求引入工行信用,提供保本承诺等,所以优先考虑机构投资者,根据其内部风险控制标准独立判断并作出投资决策。目前资本市场对新三板关注程度非常高,可以考虑的机构投资人包括:具有VC、PE性质的私募股权基金;证券公司的直投公司。初步联系了几家证券公司和融德资产管理公司,都表示若标的企业符合一定要求,很有兴趣与我行开展合作。1、债权投资1、我行担任投融资顾问,为融资企业寻找合适的债务投资人,提供撮合交易服务;2、出资人考虑新三板基金和证券公司的直投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3、资金用途为补充企业营运资金;4、风控措施为融资企业实际控制人将一定数量企业股权提供质押,或追加其他担保措施;5、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营收;(2)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定向增发融资偿还本笔债务;(3)实际控制人以其他方式在金融机构取得的融资;方案优点:债权清偿顺序高于股权,确定的投资收益。2、具有转股权利的债权1、我行担任投融资顾问,为融资企业寻找合适的机构投资者,提供撮合交易服务;2、出资人考虑新三板基金和证券公司的直投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约定投资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触发转股权利;3、资金用途为补充企业营运资金,未来转为权益性投资;4、风控措施为融资企业实际控制人将一定数量企业股权提供质押,转股后投资人持有相应股权;5、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营收归还债权投资;(2)实际控制人以其他方式在金融机构取得的融资;(3)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定向增发融资偿还本笔债务;(4)在新三板转让转股后持有的股份;方案优点:债权方式稳健进入,如果企业达到约定的转股标准,投资人可以选择转股,既可以在新三板市场转让退出,也可以由企业实际控制人回购退出。3、股权投资1、我行担任投融资顾问,为融资企业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者,提供撮合交易服务;2、出资人考虑新三板基金和证券公司的直投公司,投资企业股权(针对券商的直投公司需考虑主办券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3、资金用途为权益性投资;4、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实际控制人以其他方式在金融机构取得的融资回购;(2)在新三板转让转股后持有的股份;方案优点:高风险、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