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根据《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xx“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xx市“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政办电〔XX〕8号)精神,为开展好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节日,进一步促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活动主题“弘扬民族文化,展示xx风采”。二、活动时间XX年4月1日—4月30日。三、重点活动内容安排(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加大对“壮族三月三”的宣传工作,实施“节前预热”、“节期宣传”、“节后宣传”的阶段性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组织发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群众团体在办公楼或公共场所拉(挂)汉壮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宣讲活动;在xx电视台开设“壮族三月三”专题;在xx信息网开辟“壮族三月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专门集中报道宣传“壮族三月三”活动,提高“壮族三月三”活动在县域范围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牵头协调部门:县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县直各相关部门(二)组织“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加大对校园民族文化建设,利用图片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拉(挂)宣传标语,在学校开展以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主题的民族文化主题教育;在学校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民族文化生活,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拓展学校师生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文化视野,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提升师生民族文化素养,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牵头协调部门:县教育局(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就。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各民族人士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牵头协调部门:县民族宗教局(四)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以县城广场为主会场,举办一场民族文艺演出(由县文广体局、县民宗局主办);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门唻歌、羊角长鼓舞展演展示,山歌对唱,原生态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演出等大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壮族三月三”民俗文化蓬勃发展。牵头协调部门:县文广体局四、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积极举办各项活动,鼓励群众踊跃参与。(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要仔细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现象。(五)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实际情况、新闻报道、社会效果、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XX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县民宗局,邮箱: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