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718号【发布日期】2008-08-18【生效日期】2008-08-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关于郑国贵族墓葬博物馆保护设计方案的意见(办保函〔2008〕718号)河南省文物管理局:你局《关于报批〈郑国贵族墓葬博物馆可实施性方案设计〉的请示》(豫文物〔2008〕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该方案的勘察和保护措施针对性不足,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一)应补充对遗址本体保存状况的勘察,分析病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内容、范围和规模,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制订具体设计方案。同时,应补充说明所采用化学加固材料的有效性,提供相应的数据和加固效果等基础资料,并补充施工工艺。(二)应补充说明现保护展示厅的状况,并分析进行改造的必要性。同时,应补充评估新建保护展示厅对遗址稳定性的影响,尤其是保护厅建筑基础对墓坑壁稳定性的影响。(三)应根据文物本体保护的需要,补充保护展示厅内部保护展示环境的具体设计。(四)应补充说明规划中对该处遗址保护展示的要求。二、请你局指导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和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另行报批。国家文物局二○○八年八月十八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