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府发【2010】68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级各单位:现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2***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抓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要求和***府安办[201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能力,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态势。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全乡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现,决定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整治领导小组(附后)。三、督查范围全乡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3四、督查的主要内容1、对全乡督查的重点内容(1)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情况。(2)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开展治理“四超二改”、“三违”活动,建立和健全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3)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2、对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1)查持证经营情况。检查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做到“三证”齐全,证照一致,亮证经营,严查无证、无照销售行为。(2)查安全经营条件。检查经营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等安全经营条件,发现有不合格的,立即暂扣经营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不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3)查安全经营秩序。检查经营单位是否销售非配送品种,是否按规定数量存放,是否超范围销售,是否销售国家4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一证多点、私转私批行为,严厉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4)查车辆私运。检查过往车辆是否具备运输资格,是否持准许运输证明,是否符合配载规定,是否遵守行车安全规定,严查非法运输和违规运输行为。(5)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隐患治理经费保障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的情况。五、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从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3月上旬结束。1、2010年10月上旬,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县文件和本方案精神,研究制订烟花爆竹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2、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底,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乡安办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3、2010年2月低至3月上旬,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此期间,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花炮行业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并对督查后反馈的隐患及问题,狠抓5整改到位。4、2011年3月5日,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总结报送乡安监办。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全面督促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安全督查真正取得实效。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墙报、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加大对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群众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中,积极主动查找整改隐患问题和提合理化建议,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和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使我乡烟6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做得有声有色,确保安全和稳定。抄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