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云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南京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xx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南京市栖霞区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xx;XX;仓储服务。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名称)本期出资额(万元)本期出资方式本期出资时间XxxXX货币201x-05-21-2-股东姓名(名称)其余出资额(万元)其余出资方式其余出资时间XxxXx货币203x年6月2日前第八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批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批监事的报告;(五)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章程第十条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第十三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3-(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任命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第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除行使本章程规定的职权以外,还应当行使以下职权:-4-(一)保管公司的营业执照,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八条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此转让事项应形成书面决定。第十九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第二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第二十一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决定。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登记的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