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和传统成本法区别:1.成本计算对象传统成本法的成本对象主要局限于“产品”层次,而且往往是最终产品,而作业成本法更关注产品形成过程和成本形成的前因和后果,成本计算对象具有多层次性,资源、作业、最终产品等都是成本计算的对象。作业既是成本形成的载体,又是成本计算的对象,当企业每完成一项作业,就会有一定量的资源被消耗,同时又有一定价值量的产出转移到下一项作业,照此逐步结转下去,直到最终把产品提供给顾客。资源、作业、最终产品之间是通过成本动因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作业成本法可以对资源、作业、产品、原材料、客户、销售市场、销售渠道等不同层次的成本对象提供相应的成本信息,提供的信息量更加丰富。作业成本法相对于传统成本法,成本概念得到了延伸。传统成本法的成本概念只局限于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作业成本法立足于全程的成本进行管理,将成本视野向前延伸到产品的市场需求阶段,分析相关技术的发展态势,向后延伸到顾客的使用、维修及处置阶段。2.成本层次分析传统成本法比较关注产品成本结果本身,成本计算的对象是企业所生产的各种产品,产量被看作是产品成本的唯一动因,并认为它对成本分配起着决定性的制约作用。按照这一思想,企业的全部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作业成本法的计算思路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生产费用应根据其发生的原因,汇集到作业,并计算出作业成本,再按产品生产所消耗的作业量,将作业成本计人产品成本。按照这一成本动因将成本划分为:①短期变动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短期内仍以产品数量为基础,与传统成本法基本相同;②长期变动成本,以作业为基础,作业量是其成本动因。某种产品分配的长期变动成本数额在传统成本法下多为固定成本;③固定成本,在给定的时期内不随任何作业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它也是变动的。3.产品成本的经济实质和内容传统成本核算方法认为成本的经济实质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劳动者为自己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主要是指其制造成本,只包括制造产品过程中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费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并按照费用的经济用途划分成本项目,而用于管理和组织生产的费用支出则作为期间费用处理。而作业成本法认为产品成本表现为价值在企业顾客的逐步积累和转移,最后形成转移给外部顾客的总价值,因此,产品成本是完全成本。制造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只要是合理的、有效的,都是对最终产出有益的支出,因而都应计入产品成本。也就是说,作业成本法强调费用支出的合理有效性,而不论其是否与产出直接有关。在作业成本法中,也使用期间费用的概念,但此时期间费用汇集的是所有无效的、不合理的支出,而不是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因此,传统成本法下,成本信息只能反映经营结果如何,而无法反映经营失败的原因,以及怎样做出改变在今后的竞争中反败为胜。作业成本法下,成本核算深入到作业层次,通过开展作业分析,可以寻求降低成本的可靠依据和企业优化作业组合的途径,采用日趋合理的产品生产程序,降低总资源耗费。4.理论基础上的不同。传统成本计算方法的理论基础是:企业所产的产品按照其耗费的生产时间或按照其产量线形地消耗各项间接费用。因此,间接费用可以以一定的标准平均地分摊到各种产品的成本中。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实际生产中产品消耗与费用的配比问题,只能算是一种近似的分配方法。作业成本法的理论基础是“成本驱动因素论”。这种理论认为,企业的产品成本和价值并不是孤立产生的,产品成本的形成是与各种资源的消耗密切相关的,因此,分配间接费用应着眼于费用、成本的来源,将间接费用的分配与产生这些费用的原因联系起来——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并导致成本的发生。作业成本法在成本核算上突破产品这个界限,使成本核算深入到资源、作业层次,它从资源的消耗人手,以多种资源动因(即资源成本的分配标准)为标准按作业中tD收集成本,并把各作业中心的成本按不同的作业动因(即作业成本的分配标准)分配到各种产品中。作业成本法通过选择多样化的分配标准(成本动因)进行间接费用分配,使费用分配、成本计算特别使比重日趋增长的固定制造费用按产品对象化的过程明细化,从而使成本的可归属性大大提高,并将按人为标准分配间接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比重缩减到最低限度,从而提高了成本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