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遗产保护与遗产旅游的再认识谢春山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一、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的内涵(一)遗产与历史的关系多数研究人员认为,遗产与历史相关,是前人留给子孙后代加以传承的东西,其中既包括文化传统,也包括人造物品(哈迪,1988年)。佛勒认为:“历史本身并不具有感情色彩,但是那些我们称之为遗产的历史部分却并非如此。没有我们参与其中,历史既不会令人感到激动,也不会令人感到乏味;既没有好坏之分,也并非是价值連城或是一文不值。”许多学者指出,遗产是指那些社会希望继承的东西(佛拉德马克,1998年;等)。这意味着遗产具有选择性,社会总是通过某种价值体系来选择某种历史遗产,这种价值体系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二)遗产与文化的关系人们往往把文化与遗产混为一谈,是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联系,即遗产是历史与当代文化中的一部分。文化与遗产之间的联系可以从塔哈那和奥珀曼对于文化景观的定义中得到印证。他们指出,文化景观的形式“从历史遗迹到手工艺品,从节庆到音乐和舞蹈表演,从民族文化中喧嚣的街区生活到土著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多种多样。将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的居隹地联系起来,一系列包括物质形式的遗产地就形成了。(三)旅游遗产的内涵作为一种重要的休闲活动和学术研究领域,遗产旅游已见端倪。遗产的“环境”超越了任何特定的旅游类型。同时,必须承认,遗产旅游与其它旅游形式之间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交叉重叠现象。一些问题是与将旅游体验分门别类以从属于特定的旅游类型的做法相关联的。或许争论的焦点应该从狭隘的解释转向如何建立更为全面的思维框架。尽管遗产旅游是最古老的旅游形式之一,保护历史的意识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之前(格拉汉姆等人,2000年;阿什沃斯和图恩布里,2000年),但是直到最近保护历史的重要性才被提到议事日程。世界上有些地方存在着失去遗产的危险。发达国家的遗产地得益于由来已久的立法和遗产保护机构的建立,而在发展中国家自己控制的,西方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更加重视保护历史是很困难的。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做或许是错误的,特别是如果发展国家的历史是与其国民希望忘记的殖民地时期相关联的。二、遗产旅游对现代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一)巨大的社会影响联合国提出保护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措施,并通过申报、施行跨国的项目管理,至今不过五年,但是,它的巨大影响已经日益显现。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从乡镇到省市、从专家学者到广大民众掀起了从未有过的历史文化关注热潮。中国正在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上追赶世界先进水平,历史文化的介入对现代社会的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有些作用是无形的。(二)“西化”与“现代化”等同的错误认识在物质文明和科技进步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确走在我们的前面,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的发达很容易使青年一代产生崇拜西方的意识,把“西化”与“现代化”等同起来的错误认识已经在相当多人的心里存在,国家和民族的意识随着历史的淡漠也在无形中削减。遗产旅游是对自己民族精神文明高峰的推崇,它对人们的影响绝不只是一时的欣赏,它会唤起人们对自己民族的自豪感,唤起人们对自己民族历史的兴趣,激发我们自主创新的热情和信心,这种影响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三)现实的呼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乡的差距需要逐步缩小,但是由于中国农村牧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滞后,在城乡财富和生活水平的不平衡逐步得到改善的同时,心理的不平衡又成为乡村广大民众发挥创造性、产生建设热情的最大障碍。遗产旅游把民间文艺的传承与创作推到了与专业创作同等的重要地位。遗产的自然状态存在于广大农村和牧区,这就使生活在农村、牧区的广大民众身处遗产旅游的第一线,同时也给了他们在文化上与专业人员平等表现自己的机会。文化建设的平等必然促进心理的平衡,这是在深层次上消灭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三、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一)遗产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一切遗产都是前一代社会条件的产物,又必须在后一代社会中发展,我们所看到的一切文化事象都已经是经过发展的形态。遗产的特点,是它的内在精髓没有固定的物化形式,又不是用文献方式传衍,因此,只要存留发展到今天,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就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发展,必然产生时代变异。如果有地域的转移,还必然产生地域性的分化,产生地域变体,所以,与发生时期的原始状态必然有所差异,纯粹的“原生态”是没有的。(二)遗产的积极保护对待历史遗产,不论它是精华还是糟粕,都一律还原和保存,也就是记录与描写它的现代状态,尽可能追溯它真实的历史状态,以便作为今天的借鉴,这种保存是消极的。而遗产旅游却是积极的,惟有历史遗产中的精华,才值得我们去开发认识保护。在接受旅游开发前,它在自发的传衍下存在,这些遗产要经受各种社会和自然条件的考验而自生、自衰、自灭。生、衰、灭有它内在与外在的原因,内在的原因来自这种文化事项的艺术质量,但是,艺术高超的文化并不就具有长远的生命力,一种遗产的生命力很大程度要靠生态环境对它的作用。四、防止遗产旅游的无原则泛滥历史是在大浪淘沙的无情岁月中发展的,新旧交替是历史发展的正常规律。大量的文化遗产因为失去发展的空间和条件而自灭,在新与旧的竞争中被淘汰,被新的、更先进的、适应当代社会的文化所代替,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不都是悲剧。社会的空间是有限的,他们应当首先属于文化的精华。遗产的失落固然可悲,而延长应当死亡的遗产的命运也令人哀叹。当遗产的开发可以成为赚钱工具的时候,随之而来的也许会是浮躁和泛滥。有两种处理文化遗产的价值观是不足取的:第一种是,不论其本体价值,以为越古远越值钱、越稀少越值钱的遗产价值观是不足取的。前面说过,遗产旅游的根本目的,是使人类加深对自身的认识,仰视自身已经达到的创造高峰,以便激励今天的创造。被保护者的技艺必须或具有高难度,或具有远离现实的高度想象力,表现出人类必须仰视的智慧,达到同类文化样式的制高点,也就是《指南》所说的“具有人类创作天才杰作的突出价值”。如果一种文化遗产的濒危是因为他们自身价值的低俗而不适应社会的需要,那么,为这种遗产开的药方不应当是“保护”,而应当是淘汰或改造。但淘汰之前,用现代科技保存以便了解历史是必要的。第二种是,杂糅的形态或纯粹模仿的形态来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的倾向,是不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精神的。被保护的文化遗产必须“对相关社区及文化多样性的保持有特殊价值”。这种“特殊价值”指的是由于它“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史”具有相当程度的渊源关系,从而对不可再现的独特历史具有解释力,也就是对民族历史具有再认识的价值,这种解释力还必须是无可取代的,因而能够成为它必须“持续发展”和传承的理由。不具有阐释历史和民族的独特价值,可以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通行和延伸的文化成品和技艺,不应当成为重点保护对象。五、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紧密相关(一)并非所有的遗产都需通过旅游来保护由于文化本身的传承嬗变,有些古老的文化形式,已经由现代工艺替代,或被现代工艺超越,这种文化形式尽管美好,但是已经有了在现代社会中发展的生命力,有了自谋发展的出路。它们既然已经和现代文化接轨,并且以遗产旅游的形式,它们凭借自己的生命力就可以创造未来,又何必去奢谈保护?(二)遗产濒危的原因遗产旅游与保护要维护社会进步,但是,现代的并不都是进步的。现代生活中存在着文化的破坏因素。有些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濒危,不是因为自身质地的不善,也不是因为它与民族的关系不密切,而是因为它“始终以口头形式的特点延续至今”,易于“受到文化标准化、武力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区缩减、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威胁”,因而“面临着消失的危险”。价值高超而濒危,这才是文化遗产保护全面的理由。(三)遗产保护的关键接受保护,则是要改变他们自发传衍的命运,人为地为他们创造生存的条件,经过人为的规约使它发展。应当看到,有价值的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之所以濒危,正是因为它们处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保护这种文化遗产是与遗产旅游联系在一起的。但是,社会的环境可以改造,历史的环境却难以再造,濒危遗产的起死回生,既要改造不合理的社会生态环境,又要促使这些文化事象在保留自己的特质和精华的同时,也改变自己的适应能力以适应新的环境,否则,保护必然是昙花一现,难以长久。六、结论1.遗产旅游可以唤醒人们的文化意识,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增强民族自豪感,并且使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自然状态存在的乡村的人们通过遗产保护而提高社会参与意识。2.遗产旅游需要分别精华与糟粕,社会应该是不断进步的,惟有精华才值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3.以为越古远越值钱、越稀少越值钱的遗产价值观是不足取的;以杂糅的形态或纯粹模仿的形态来作为重点保护遗产的倾向,是不符合遗产保护精神的。4.遗产旅游既要改造它所存在的不合理的社会生态环境,又要促使这些事象在保留自己的特质和精华的同时,也改变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