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方案(讨论稿)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同时落实工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原则,充分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制定以下奖励制度:一、管理奖:鼓励公司扩大经营,加强管理,促进公司快速稳定发展,年终按公司年度营业额对主要负责人计提管理奖。具体比例如下:保底营业收入:第一年200万,以后每年递增10%计提基数=公司年度营业收入-保底营业收入计提比例:100万以内1%;100-200万0.9%200-500万0.8%500万1000万0.7%1000万以上0.6%二、安全质量奖: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承揽业务实行全程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办法安排生产工作,并全程监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和产品成果质量,年终按业务收入计提管理奖。反之年度出现安全或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的则进行扣罚。计提比例:1%;扣罚办法:1、一般质量事故,造成工程返工,则该返工部分不计安全质量奖,同时按返工部分业务收入的0.5扣罚2、因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如罚款、赔偿等)的,该项业务不计安全质量奖同时按经济损失10%---50%进行扣罚3、给公司造成负面声誉影响的(如被市级或省厅级以上部门通报)根据影响范围扣罚当年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奖。三、效益奖:鼓励经营管理者努力增收节支,提高项目生产利润,对项目试行独立核算,年终对根据公司整体利润计提效益奖,并由公司统一按各项目核算情况酌情奖励各项目分管负责人负责人,具体办法根据各部门生产性质分别研究制定四、经营奖,鼓励全体人员积极承揽业务,开拓外地市场,并对承揽人进行经营包干奖励:1、计提范围:根据公司情况省内公路系统、交通系统内业务,以及烟威地区其他部门业务不在经营奖励范围,在此范围之外的业务按实际承揽完成并进账的收入给承揽人计提经营奖。2、计提比例:5%3、承揽人为承揽业务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招待费等)均自行承担,公司不另做报销。4、经营奖必须在业务收入到账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