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研究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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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研究摘要住房保障制度是城镇住房新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见效显著。同时,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逐渐凸显出来。中国目前的国情,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受到人力、物力、财力制约的条件下,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大范围居民的住房问题,必须制定分级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同时采用有效监督力量如大众媒体进行监督等,更好更快的先解决我国目前“住有所居”的难题。关键词住房保障,对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引言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保障就是解决住宅问题,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住宅权。解决住宅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市场、社会、互助、家庭等各种方式不断满足人们对住房问题的需求,从而实现人们住房权利的过程。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二、我国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建国初期这个时间是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阶段,中国城镇住房实行的是实物分配的福利制度,并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政策。这种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快速工业化的要求,在当时较低消费水平上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但是,由于住房投资难以良性循环,国家建设、维修和管理住房的包袱很重,职工对住房“等、靠、要”,加之当时重生产、轻生活的指导思想,城镇住房投资严重不足。改革开放之前的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6.7平方米,住房成为当时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2、进入改革开放这个时间段是我国传统住宅制度改革的阶段,邓小平同志提出住房改革“商品化、社会化和私有化”的思路。中国的住房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随后的市场运作。市场结构失衡,住房炒作量过大,拉动了房价的快速上扬,使普通工薪阶层购买不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被边缘化,加之经济适用房运作设计的缺陷,运作中出现很多问题,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2高房价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3、近20年发展这是我国房地产业繁荣发展的阶段,房地产商的资金60%以上来源于银行信贷;住房信贷更是个人购房的主要支柱。应该说,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与金融信贷体制的改革,以及房地产金融的全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房地产金融对推动住房个人消费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应看到:由于金融信贷的过度支持,也助长了房地产的炒作,推动了房价的上扬。商品房价飞涨,中低收入的群体根本无力购房,甚至最基本的“住有所居”都难以实现。三、如何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1、提高认识住宅问题并不仅仅是表面的居住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人权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住有所居“是社会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关系到民生的重要问题,解决不好这个问题会影响社会的政治稳定、扰乱经济的发展,所以一定要提高认识,一定要政府作为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尽快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最低居住需求。2、明确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目标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调控的长期目标,应是保持住房供求的总量平衡。考虑到近年来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现实开发部,政府近期调控目标应重点集中在防止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和增加中小户型的供给方面。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任何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权钱交易等非法手续,骗购保障性住房、牟取利益的行为都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和追究。引入银行诚信体系,对于在申请保障性住房中弄虚作假者,在今手申请贷款、就业方面进行限制,斩断伸向保障性住房的“黑手”。“让老面姓住上房,让老面姓住上放心房”。4、建立专门的房管机构这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如日本成立了专门的决策协调机构—建设省住宅局,代表政府行使住宅建设决策和管理监督的职能。从实践的发展来看,这样做是有效的。我国虽然在建设部门设置了住宅保障专门机构,但是这种设置远远不能适应我国住宅保障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该在中央一级设立国家住宅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城乡居民住宅的目标、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在基层中也分设住宅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国家制定的发展城乡居民住宅的目标、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5、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现阶段,我国的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比例、结构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中低收入者所占比例大得多。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3要加强管理工作,严格防止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寻租行为,避免出现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出售给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等现象再现。6、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及廉租住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供给结构应为:为改善居住环境而需要购买的高档商品房总量不应该超过20%;另一部分是9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共有产权房”,这应成为中国商品房市场供给体系的主体,要占到房地产市场总量的75%;廉租房占住房建设总量的5%左右,以满足收入最低的困难户的需求。所以经济适用房的大量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当前“住有所居”的难题,同时也有益于接下来的“居者有其屋”的解决。四、结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将其作为现阶段的政策目标,并在实践中努力寻求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而争取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参考文献:1XX:《住宅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第20页。2XX:《完善保障性租凭住房政策的必要性研究》,《城市规划》,2008年5月。3XX:《德国住房保障制度值得借鉴》,《城市开发》,2003年6月。4XX:《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的启示》,《房改纵横》。5XX:《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法律制度探析》,《南方论刊》,2009年10月。6XX:《住房保障制度研究》,兰州学刊,2008年5月。7XX:《住房保障模式在我国的选择》,《热点·住房保障》,2010年第9期。8XX:《中国住房制度的历史演变及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学习与实践》,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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