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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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施工项目管理中,质量控制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它不仅直接影响施工的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而且对扩大企业在社会中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工程质量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永恒主题。为确保质量创优,施工顺利进行,根据总公司、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有关指导思想,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我们必须以对业主、对工程极端负责的精神,正确地处理好质量与进度、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工程质量不合格,对评先、提升或晋级中行使否决权。第二条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管理原则,实施“质量兴业”战略,对质量工作坚持严格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把质量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质量监督,创造名牌工程。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目标⒈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灭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⒉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5%。第四条质量责任制:项目指挥长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生产管理部门及质检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一条指挥部成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围绕质量目标和创优项目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实现质量目标和创优的阶段目标和保证措施;加强对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领导和有效的监控;督促项目部建立完善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三级责权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完成。挑选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技术人员担任专职质检(监)工程师,配齐各级专兼职质检人员和质管人员。指挥部日常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由专职质检(监)工程师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段旭副组长:苏兴旺组员:刘志林闰金旺吕东珍童泽波许满林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一条严格实行质量分工负责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指挥部的质量工作由总工程师主管,指挥部总工程师为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负主要责任,指挥长为指挥部的总体负责人,对质量管理负重要责任。各级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指挥部为施工生产的主体,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指挥部负具体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指挥部负领导和监管不力的责任。第二条指挥长的质量责任1.指挥长是指挥部的总体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重要责任。2.领导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规章制度,经常听取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项目工程质量动态,主持并参加质量工作会议及质量检查等质量管理活动。3.正确处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系,积极支持质检测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坚决制止一切不重视质量的行为。4.制定并授权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1.总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创优规划,并负责实施,组织质量检查,领导有关人员进行“创优”评比等。2.代表项目经理发布质量信息,处理来自驻地监理工程师方面的质量信息。3.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质量现状,针对施工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和处理方案。并责成和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改正或落实。4.领导质检(质管)、测量、试验、计量工作、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5.对使用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事故或不合格工程负领导责任。6.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施方案。7.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组织技术质量总结和交流。第四条项目工程部的质量职责项目工程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并密切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质量监理。具体职责是:1.认真执行合同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制度和办法;2.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完成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自检),办理质量报表,检查指导班组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4.负责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理报验资料、负责收集来自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各种质量信息、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5.检查指导试验中心的工作,审核检测结果和试验报告;6.检查指导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放样方案和计算结果;7.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事故调查工作;8.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监督指导处理工程质量缺陷;9.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有权建议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0.制定技术交底;11.制定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关办法并认真实施,做到有效地监督和控制;12.监督执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上岗前经过培训的制度;13.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做好计量器具管理,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确保项目质量检测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单位统一,量值准确;14.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现场质量会;15.办理相关的竣工资料,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第五条试验室的质量职责1.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2.实验检测工作是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试验中心的工作质量与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关系甚大。试验中心各主要技术岗位应选择配备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主要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后上岗。3.负责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及技术规范,试验规程进行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及各种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试验工作。4.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择适用仪器和设备,并对其计量仪器和装置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确保单位统一,量值准确。5.试验报告和检测资料是质量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要求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6.制定各主要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操作,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潮,防锈,防腐工作。各类设备技术状态和检定证需挂牌标识。7.建立试验仪器和试验台账。8.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部呈送试验检测资料,为动态质量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严守企业秘密,试验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外传。9.保持整洁文明得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第六条试验检测人员的质量职责1.试验检测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2.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试验检测工作从原材料样品采集,试件成型养生,测试到观测记录,必须严格按规范化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3.认真做好各类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各项技术指标的检验和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和检测资料。4.当试验检测工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是,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5.要认真编制试验检测资料,报告内容和项目填写完善,原始记录不得进行涂改(可以划改)。试验资料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6.要爱护试验设备,仪器,熟悉掌握相关设备,仪器的使用,养护。维护等方面的规定,保证设备仪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第七条施工测量人员质量职责1.施工测量是施工工程中具有独立性的一个重要环节,测量工作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和企业信誉关系极大。测量工作如有失误,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永久性缺陷。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2.项目部设测量班,测量人员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单位现场交桩工作。制定复测计划,实施复测定线和编制复测成果报告。3.熟悉本项目各主要控制桩位置,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固保护办法。4.施工控制测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必须实行两人两次复核(即1人观测,另一人复核;1人计算,另一人复核)的观测与计算程序,做好记录并签署姓名和日期。5.项目部测量班进行控制应除严格履行向施工点测量标志和测量成果的职责外,还应对测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6.测量班进行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时,各施工队必须参加并密切配合进行工作。7.测量班应及时向工程部和项目总工程师报告有关工作情况。8.测量资料的传递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允许用口头形式传递。9.测量班应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符合,如因测量标志变为二造成错误以及经济损失,测量班应负主要责任。10.正确使用,认真管理测量仪器,建立仪器专人保管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仪器。做好仪器设备的防腐蚀,防晒和防尘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不准使用缺损仪器具进行测量工作。1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2.做好培养新上岗人员的工作。第八条施工队工班(组)长的质量职责1.熟悉施工图纸和说明要点,掌握构造物位置,尺寸,标高,材料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安排现场操作,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2.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学习施工工艺,掌握施工要点和操作技能,执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班(组)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4.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QC小组活动。5.及时向施工技术人员或质量管理人员报告现场质量信息。6.贯彻执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本班(组)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质量意识,搞好文明施工。第九条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1.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目前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和施工班组、施工人员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无保证措施而盲目施工者有权停止施工。3.按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⑴开工前的质量检查。⑵定期质量检查。⑶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核定已完工工程的质量等级,对验工计价的项目进行审核签证。⑷隐蔽工程检查并按规定签证。⑸竣工检查。4.掌握质量检查标准和方法,熟识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5.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协助领导、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及时分析原因,帮助解决。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者,需签发“工程质量检查通知单”,并有权责令停工和处以适量的罚款。6.做好对施工班组和人员自检记录的统计分析,并计算其自检率和自检正确率,定期公布和上报。7.对单位班组和个人的质量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奖优罚劣,在“评先选优”活动中实施质量否决权。8.参加优质工程质量管理奖的评定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9.协助班组建立群众性的检查制度,指导QC小组活动,参加组织召开QC小组成果发表会。10.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11.总结工程质量及管理工作,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及总结报告。12.监察(检查)人员有下列失职情况时,应对其追究责任:⑴发现危害工程质量的情况不加制止,因而酿成质量事故者;⑵未认真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无故缺席而酿成质量事故者;⑶发现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⑷验工签证时不按规定要求办理者。第十条工程部内业人员的质量职责1.核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图纸本身及资料之间有无错误或矛盾。如有问题及时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并取得书面答复。2.重视质量信息工作,认真的分类登记,管理各类文件,如:原始记录,检查证,报验单,业主与驻地工程师的来往文件,函,电传,批示及其他媒体的信息资料。3.根据工程需要和施工队伍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要点等技术质量文件。4.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收集整理资料、总结成果。第十一条计财部的责任: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不合格的产品和没有经过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的签证,不予验工计价。第十二条设备物资部的责任:按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和构(配)件,并向试验室提交产品合格证,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对供应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第一条规章制度:1.质量管理会议:施工中指挥部每月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总结前期质量管理情况,下达下步质量管理目标,同时做好会议记录。2.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a)材料、构配件进场后汇同监理共同对进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内容为:物资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数量、规格和型号等应满足设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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