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架子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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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规范施工用工行为,确保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速度与效益并举”的目标,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铁工程总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办建设发〔2009〕57号)和《关于印发《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沪昆赣部[2010]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板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架子队的含义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1-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人员)为主要施工人员的标准化作业队。第三条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要求,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第四条根据铁道部、沪昆江西公司及经理部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架子队,积极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加强架子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采取“先试点、后覆盖”方式,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第二章组织机构-2-第五条为加强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板厂成立了经理、书记为组长,总工程师、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经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安质部部长、物机部部长、试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为组员的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架子队的组建、运行、管理,落实架子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经部,负责架子队管理的日常工作。第六条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等因素,工区组建路基架子队和桥涵架子队,架子队主要人员由工区负责配足,并报经理部审核。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在满足“1152”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确保架子队有效运转。架子队主责人员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区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好施工生产。第三章架子队组建原则及人员配备第七条架子队组建原则1、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服务并满足于工程项目管理和现场作业需要的原则;2、固定建制与临时性建制相结合,人员弹性编制、动态化管理的原则;3、施工管理、技术、监督等主要组成人员立足企业自培配备的原则;4、劳务工以成建制的合法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人员为主、-3-零散劳务工为辅的原则;5、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主管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交底。第八条主要人员基本配置: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在满足“1152”(队长、技术主管、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基本配置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适当补充各岗位人员数量,以充实架子队管理力量,确保架子队管理有效运转。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第九条架子队主要人员基本要求:架子队的队长、技术主管、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本企业正式员工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人员数量按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情况配置。第十条板厂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下,根据施工进展,对架子队下设班组进行调整或增减。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架-4-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第十一条架子队应统筹安排板厂下达的施工作业任务。各工班劳务人员、施工机械等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必须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第四章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第十二条板厂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并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对劳务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等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报经理部备案。第十三条架子队主要作业人员主要以社会劳务人员为主,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签订的主体为工区和提供劳务的劳务企业,架子队不允许与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板厂在接受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时,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并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第十四条板厂建立劳务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严格做好三级教育。-5-第十五条板厂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第十六条加强对架子队用工情况的检查与监管。第十七条以“人格上尊重、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障、荣誉上分享”为原则,培养架子队伍的“五个意识,一个遵守”即“主人翁意识,安全文明意识、质量意识、进度意识、成本意识和遵守劳动纪律”;加强宣传,把高铁建设理念灌输到每一个参建者心中,让他们做到“质量在我心中,标准在我脑中,工艺在我手中。”第五章管理制度建设第十八条板厂根据铁道部、沪昆江西公局和经理部有关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施工专业化、工班自控化、行为市场化”的五化目标,全面开展架子队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规范管理、明确职权,切实加强对架子队的管理,提高架子队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第十九条推进“四个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架子队管理模式。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现场管控能力架子队的专职队长、技术主管、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组成人员是架子队的核心,是直接带领劳务人员操作,把设计蓝图转化为工程实体的关键,在整个-6-工程建设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板厂需结合施工现场、针对高速铁路施工技术进行专项培训,使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具备现场实际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安全质量控制能力,带领架子队劳务人员进行施工。2、精挑细选,实现劳务作业人员配备标准化劳务人员的素质,决定了操作工艺水平,从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因此,在挑选劳务队伍时,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劳务人员进行审查,优选具备相应施工业绩的劳务企业,优选具备一定技能的青壮年劳务人员组建架子队,从源头上控制劳务人员的素质。3、加强劳务人员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水平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先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架子队组织以熟练工在现场进行工艺指导,边带边帮,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安全文明、质量方面的宣传,提高劳务人员的履约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合作意识。4、加强现场过程控制,注重工程质量过程管理由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负责现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技术主管负责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技术、安全、质量人员实地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指导,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解决。通过加强“过程预控、过程控制、过程监督”,提高工程质量。过程预控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等准备工作的提-7-前完成,过程控制主要表现在测量、放线、监督,验收等方面;突出工序质量的研究,编制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不断改进操作技能,用操作质量来实现工程质量;突出预控和过程控制,生产控制、合格控制到位,突出过程精品,提倡一次成优,一次成精品,达到质量、效益、进度控制;突出整体质量,达到道道工序成精品,每个工序的环节、过程都是精品,用过程精品来达到整个工程创精品和优质工程。第二十条架子队管理建立的五大管理制度(一)架子队管理制度包括制订架子队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员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等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补缺制度,主要负责人员如有调整,按要求及时补齐到位。(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制订会议、考勤考核、卫生管理、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业资料管理等办法。(三)上岗管理制度1、岗前专业培训制度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安全-8-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劳务作业人员不得上岗。3、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对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安全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每天必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以避免事故的发生。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主管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和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工程施工前,领工员和工班长对工班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9-4、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应当向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架子队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当发现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和施工方法,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工班整改,做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复查。6、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安全考核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五)质量制度1、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人员质量管理职责。2、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领工员、工班长向工班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交到作业层,要签字确认;关键工序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技术资料归档备查。3、过程检验制度按铁道部现行验收和施工规范,作好各道工序的过程检验。-10-对隐蔽工程,质检工程师验收后还应由上级检查工程师检查。工班之间、上下道工序之间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并经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质量考核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第二十一条架子队用工管理根据本板厂实际情况及特点,工经部作为劳务管理的主责机构,配备专职劳动力管理人员,对各架子队进行劳务管理,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对劳务作业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基本情况报经理部工经部。接受经理部对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按照规定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等。如发现架子队、劳务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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