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丽宝生态开发有限公司XJLB/QG.08.001--20010/A第1页共2页通知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维修、加油(或加气)管理程序,经总经理同意,决定实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制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维修须定点在新疆云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地址:碱泉街1000号,联系方式13899995701),维修程序为:使用者向行政部申请、登记后,由使用者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送修者进行验收,确定维修合格后在《新疆丽宝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车辆维修签单簿》上签字,并将维修清单交至行政部,公司行政部定期与新疆云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结算。二、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未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的车辆维修,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三、公务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制管理,即公司公务车辆加油定点在中国石油新疆销售乌市分公司碱泉街加油站;公务车辆加气不定点,但须向行政部履行申请、登记手续,车辆加油、加气程序为:1、行政部提前向公司申请加油(或加气、停车)费用,并做好费用申请记录。2、加油程序:车辆使用者向行政部登记后领取“加油卡”至定点加油站加油、刷卡、开小票,再将“加油卡”和小票交至行政部;3、加气程序:车辆使用者向行政部登记后,领取现金进行加气、开票,再将票据交至行政部。4、车辆耗油(或耗气)按公务事项进行核定,若超出过大,车辆使用者须说明理由,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自行承担。四、公务车辆交接班时,均须填写“车辆交接班记录”,若因车辆交接班填写不清而发现人为车辆故障导致而扯皮推诿,则实行在谁的手上出现问题就是谁的责任,人为责任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者全额承担。五、发现弄虚作假加倍罚款。特此通知。新疆丽宝生态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8月18日新疆丽宝生态开发有限公司XJLB/QG.08.001--20010/A第2页共2页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