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一、单项选择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A)A、伤残津贴B、职工工资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D、单位平均工资2.工亡职工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A、未满16周岁B、未满18周岁C、未满14周岁D、为完成学业的3、7.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A)。:A、50%B、25%C、75%D、40%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A、50%、40%、30%B、60%、50%、40%C、50%、45%、40%D、70%、50%、30%5.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B)。A.10%B.20%C.30%D.40%6.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A)核定A.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B.工伤认定时的条件C、职工家庭情况D、职工社会关系情况7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境外每人每天()。(B)A.10元、15元B.15元、20元C.10元、20元D.15元、15元二、多项选择1.根据鲁政发【2011】2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A、7级13个月B、8级10个月C、9级7个月D、10级4个月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ABCD)A、7级20个月B8级16个月C、9级12月D、10级8个月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BC)A、5级伤残为17个月的本人工资B、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C、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D、6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4.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BD)A.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烟台市工伤保险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B.住院伙食补助费。C.市内交通费D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5.领取抚恤金人员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条件有哪些?(ABCDE)A.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B.就业或参军的;C.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D.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E.死亡的。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正确的是:(AB)A.七级13个月B.八级11个月C.九级8个月D.十级6个月7.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ABCD)A.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B.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C.拒绝治疗的D.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E.单位倒闭的8.伤残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下列哪些材料?(ABCDE)A.单位填写的《烟台市工伤待遇审批表》B.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C.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D.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减少表原件复和印件E.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财务凭证原件和复印件9.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ACD)A.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B.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D.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D)A.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B.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C.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D.工伤职工认为疾病与工伤有因果关系的,可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三、判断题1、1至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2、工伤职工就医使用烟台市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没有规定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也就是说全额给予报销。(√)3、工伤职工应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救患者可以就近医疗机构抢救。病情稳定后不用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4、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停止发放。(×)5.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之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8.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配置辅助器具。(√)9.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10.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职工本人可以申报。(√)11.根据鲁政发【2011】25号_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12.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应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审批表》,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填写就医意见,用人单位盖章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对是否属于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医疗保险一、判断题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以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部分为主组成的资金。(√)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非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3、社会医疗保险费是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和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4、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5、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恶性肿瘤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放疗或化疗住院的,一个统筹年度内只支付一个起付线。(√)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大病重症,在一个统筹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18.5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规定的,可以享受大病救助。(√)8、城镇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或个人现金支付。(√)9、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一个医疗年度每次门诊起付线50元,统筹部分按照50%报销,最高支付200元。(√)10、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1000元生育津贴。(×)11、参保人员将本人医疗保险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委托定点机构保管不属于医疗保险违规行为。(×)12、参保人员伪造、涂改病历、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虚报冒领医药费用,超剂量配药,转手倒卖,非法牟利及串通定点机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均属于医疗保险违规行为。(√)1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由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即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范畴。(√)14、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建国前老工人),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按照相关政策,申请了破产、关闭、注销的用人单位,单位职工欠缴的保险费用可以免于缴纳。(×)16、如果城镇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仍不够退休缴费年限,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剩余缴费年限的保险费用。(√)17、新参保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不满一年住院的,按照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18、参保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业务时,如果丢失了原始发票,可以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发票复印件,两者均不能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19、参保人员经急诊抢救好转未住院的,抢救费用由个人承担;经急诊抢救转住院治疗的,抢救费用合并住院费用结算。(√)20、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时,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暂无社会保障卡的,持身份证办理。(√)21、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如果患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相关规定给予报销。(×)22、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23、烟台市辖六区为同一参保区域,在六区范围内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按正常待遇支付,六区的参保人员到各县市区就诊的,应先到各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未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的,按低于正常待遇10%标准执行。(√)24、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含中断1年以上又重新参保的人员),必须缴费满半年后方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金的待遇。未满一年的,按社会统筹医疗金支付待遇的50%执行。(√)25、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按照“互助共济、分散风险”的原则,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归集。(√)26、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包括本市各类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雇工)、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27、参保人员使用《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28、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利益,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29、对定点机构的违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停定点结算、终止服务协议直至取消定点资格。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须由职工按退休时本人工资9%的比例一次性补齐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无当年缴费基数的,以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31、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32、统筹病种患者日常就医购药,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所选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原则上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30、按照新的《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居民甲类慢性病共16种,乙类慢性病8种。(√)31、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根据经济发展及基金收支状况,缴费比例可做适当调整。医疗保险费与其它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缴。(√)32、2015年开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