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书写指南衢州市卫生监督所郑群2014年7月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应当按照规定载明证件名称、发证机关名称、持证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有效期、编号等内容,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标明发证日期。《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卫许准字[]第号”编写方式为:(浙)卫许准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准字[2014]第3308000001号。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相关内容应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核定的内容一致,并与许可证件(批文、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XX医院,地址:XXXX,邮编: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男、汉族、职务:院长,联系电话:XXXXXXX:”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为公民。申请人没有名称字号的,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号码(或其它有效证件)、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相关内容应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内容一致;申请人有名称字号的,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号码(或其它有效证件)、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注明:“‘名称字号’经营者”,相关内容应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内容一致,名称字号须与许可证件上载明的单位名称一致。如:“张XX、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邮编: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宾馆经营者:”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为。”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规定,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日期均按此规定书写,不再赘述)。申请事项名称:建议以省法制办公布的许可事项名称为准进行统一,有具体许可范围(项目)的应注明。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助产技术服务、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CR影像诊断)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符合相应卫生法规、规章、标准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如:(1)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住宿业卫生规范》、《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浙卫发[2011]108号)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3)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卫发〔2011〕194号)3.许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的规定,”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准予许可所依据的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2)专业卫生法规,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卫发〔2011〕194号)4.许可决定。“本机关决定。”准确书写准予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1)准予你(单位)在XX地址从事XX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如:准予你(单位)在XX地址从事集中式供水生产的行政许可(2)准予你(单位)申请的XX许可事项。如:准予你(单位)申请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集中式供水生产5.许可期限。法规规定有许可期限的,须注明许可决定的期限,期限的格式为: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起始日期应与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全称。2.公章。《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同意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以说理的方式详细说明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违反的法规规定和不予许可的法规依据,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卫许不予字[]第号”编写方式为:(浙)卫许不予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不予字[2014]第3308000001号。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申请人的书写要求同“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为。”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许可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因,”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和违反的法规、规章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你(单位)存在以下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事实:1.未设置消毒间,不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的要求;2.客房空气中甲醛检测结果为0.88mg/m3,不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的规定。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XXXX年X月XX日卫生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经营的宾馆内未设置消毒间;2.XXXX年X月XX日XX检测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1份,证明你经营的宾馆客房空气中甲醛检测结果为0.88mg/m3。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上述事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3.不予许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准确、完整、详细书写不予许可所依据的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2)专业卫生法规。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