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阅览室管理制度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一、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规划、管理、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按照勤俭办学的方针,负责制定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实验室发展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实验材料消耗计划,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制定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质量鉴定、验收和维修保养工作。三、负责安排指定专人管理帐、卡、物和保管剧毒药品。每学期末核对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负责积累实验资料和建立档案。四、参与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在实验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五、检查督促实验技术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七、负责经常性地检查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八、负责制定、实施本实验室的各类工作人员培养提高计划,组织全室做好年终总结和评比工作。九、完成校主管部门、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一、掌握与本实验室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熟悉实验课题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卡片,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实验后仪器设备的校验和复原工作。二、经常与实验教师联系,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实验的辅导和管理工作。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随时协助实验教师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并作好实验后的整理、检查和验收工作。三、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建全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作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送检、报修和一般修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固定资产类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单价低于8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帐、物、卡相符率不低于90%,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5%。四、负责本实验室的药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实验需求,按时上报采购计划,每学期末进行盘点并上报。做好登记建帐工作,使药品、易耗品及材料的帐、物基本相符。五、学生实验后要与实验教师交接,检查值日生的工作情况,使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填写好实验室工作日志,方可离开实验室。六、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等安全管理工作。七、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一专多能。八、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实验室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实验室实验物品登记验收、保管和按照各实验室的计划发放物品。二、严格出入库手续,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定期上报库存情况表。三、仓库货架、柜台内药品、试剂应摆放整齐,库内清洁卫生。四、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到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五、危险品、有毒药品、试剂要单独存放,加设保险防盗措施并严格按审批数量发放。六、对领取药品进行监督,经查证确实不需要者,有权拒绝发放。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实验室“三废”的处理措施(一)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如氧化氮、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可燃性有机废液可于燃烧炉中通氧气完全燃烧。(二)含酚、氰、汞、铬、砷的废液处理低浓度含酚废液加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高浓度含酚废水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酚。含氰化物的废液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3%的高锰酸钾使CN-氧化分解。CN-含量高的废液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即在pH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使CN-氧化分解。含汞盐的废液先调至pH8~10,加入过量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汞沉淀,再加入共沉淀剂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将水中的悬浮物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排出清液,残渣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铬酸洗液失效,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猛后即可重新使用。废洗液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Cr(IV)到Cr(Ⅲ),再用废碱中和成低毒的Cr(OH)3沉淀。含砷废液加入氧化钙,调节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或调节pH10以上,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熔、低毒的硫化物沉淀。含铅、镉废液,用消石灰将pH调至8~10,使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三)有机溶剂的回收废乙醚溶液置于分液漏斗中,用水洗一次,中和,用0.5%高锰酸钾洗至紫色不褪,再用水洗,用0.5%~1%硫酸亚铁铵溶液洗涤,除去过氧化物,再用水洗,用氯化钙干燥、过滤、分馏、收集33.5~34.5℃馏分。乙酸乙酯废液先用水洗几次,再用硫代硫酸钠稀溶液洗几次,使之褪色,再用水洗几次,蒸馏,用无水碳酸钾脱水,放置几天,过滤后蒸馏,收集76~77℃馏分。氯仿、乙醇、四氯化碳等废溶液都可以通过水洗废液再用试剂处理,最后通过蒸馏收集沸点左右馏分,得到可再用的溶剂。方法可在有关资料上查到。(四)废料销毁实验中出现的固体废弃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能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排进废水管道中。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必须将其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实验室安全制度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实验室规则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做他用。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维护,登记建帐,实验仪器设备要保持帐、卡、物相符。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属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需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外借,用完要及时归还。携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须经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五、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事先接联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