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龙飞路维修工程(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T2012-011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铜梁县宏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余业勇证书编号:渝建招2007470号审核人:张贵升证书编号:渝建招2005034号2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铜梁县工业园区龙飞路;2、工程规模:本工程维修面积约2200平方米,约56.00万元;3、结构形式:道路工程;4、建设工期:30天。二、招标范围1、按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龙飞路维修工程图纸所示范围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1)沥青砼路面拆除面积按2200m2、厚度9cm纳入计算,外运按2KM计算;(2)水泥碎石稳定层拆除按1320m2、厚度25cm纳入计算,外运按2KM计算;(3)道路基层恢复按C15砼垫层纳入计算,水泥砼半成品运输按2KM计算;(4)沥青砼面层恢复按5cm厚中粒式沥青砼AC-16和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AC-13纳入计算。三、招标方式:竞争性比选四、招标日程安排(北京时间):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500元。2、答疑: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2年9月05日17:00时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质疑;2012年9月06日下午16:00时前到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书面答疑及补遗书。3招标人:重庆绅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铜梁县迎宾路联系人:刘春联系电话:023-45671368招标代理机构:铜梁县宏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铜梁县巴川镇白龙大道130号联系人:余业勇联系电话:023-456934183、2012年9月12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所有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龙门街原县图书馆)。4.2012年9月1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龙门街原县图书馆)组织开标。五、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9月12日14:30分前(到帐时间)转入以下帐户:形式:转账或电汇(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支付)账户一:(1)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账号:3118150104000196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账户二:(1)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账号:2001010120010008910;4(3)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六、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人交中标金额的10%现金作为该工程的履约担保金,否则视为弃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部履约担保金(不计息)。七、投标人资格及资格审查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资格审查条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确认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5)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6)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B证及以上、(7)施工、质检、安全、材料员岗位证书、(8)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盖鲜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投标文件为废标。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及封装1、投标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包括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确认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5核合格B证、施工、质检、安全、材料员岗位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2、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包括的资料: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承诺书,清单报价表;3、投标文件的封装:投标袋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或铜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住印制的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小袋、商务标小袋;投标函资料统一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商务标资料统一装入商务标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函部分小袋和商务标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铜梁县宏泰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龙门街原县图书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前;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十、开标会: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12日下午14:30时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梁县龙门街原县图书馆)十一、工程计价原则:1、执行定额: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2008年《重6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材料有人工价格依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5期价格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十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原则:招标范围部分按中标清单综合单价结算,方量以招标人现场实收方量为准。增减工程的结算: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下浮10%,材料有人工价格依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5期价格执行。十三、最高限价:本工程施工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为552565.92元以内(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暂定价5672.20元),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投标人的总价投标报价和清单综合单价必须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十四、开标: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须知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的代理人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否则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7由投标人推选2名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外密封袋的密封情况。外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经确认外密封袋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外密封袋。内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经确认内密封袋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内密封袋,并宣读投标承诺书中的全部内容。开启投标文件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的组成及内容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如实记录投标文件开启情况并详细记载宣读的全部内容,然后将开标记录和所有开启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有效性。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十五、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人员的组成: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所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招标人从当地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到达评标室时应提供相关有效身份证明,经核查无误后方可进入评标室。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十六、定标办法: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进行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8不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人最终确定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中标价不得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但也不得低于成本价。十七、评标办法:评标原则:低价中标法;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总价报价100分内评分,清单报价不评分。在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满分100分,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九折递减评分,得分最高者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十八、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的;(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9模糊、无法辨认的;(4)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标的以外,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5)投标人在资格条件上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不再具备原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有效报价的;(7)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8)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违反国家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12)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1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十九、监督管理:本工程招标活动全过程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10理。二十、合同1、合同授予和拒绝(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第十六条所确定的中标人。(2)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协议书的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中标人如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合同条款需要特别明确的合同条款约定如下:(1)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工程付款方式:转帐支付。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约定11十二、招标代理费:捌仟元整(小写:8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8000元招标代理费。附:投标格式附件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招标人:1、根据你方拟建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图纸说明及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总价(大写)元(小写)元,(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暂定价:元)的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