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各科室:由于我院临床科室现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不能满足临床需要,需要补充。根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我院符合资质要求的执业医师及药师进行麻醉药品法律法规和临床使用知识培训及考试,并报卫生局批准,授予我院下列人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资格。一:处方权资格人员××××××××××××二:调剂权资格人员××××××以上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资格的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严格执行,严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社会危害。×××医院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