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二)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1、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2、获院级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3、在各级(国家、自治区及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4、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5、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活动者。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低于班级半数,且近一年来有不及格现象。3、在校期间曾有违纪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二、推优程序1、由系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2、各团支部要对照条件,认真排查,初步摸清团员的基本情况,高标准、优条件提出候选人,并制定民意测验的具体组织计划,最后推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3、召开支部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如实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大会充分开展讨论酝酿,初步产生推优对象,并如实填写《推优入党登记表》一式两份,(团总支、团支部)?各存一份。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在《推优入党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报团总支审查。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5、院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后,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6、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在推优工作中,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系党总支汇报情况。系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1、团总支和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应重点对推优团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尤其要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信仰、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团支部重点负责推优以及对优秀团员进行考察,对优秀团员的日常行为及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团总支和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汇报考察情况。2、考察内容:基础道德修养;思想品德修养;日常行为(包括学习、纪律、卫生、参加集体活动等);政治学习;专业学习成绩;阶段性素质综合考评;同学威信;奖惩及任职情况等。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及时记录所考察内容。考察结果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评议,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团支部每月向联系班级的党员教师和系团总支汇报一次考察情况。建立考察档案,考察记录按人单独填写,按时间排列。考察应实行回避制度,团支部成员本人的考察由班团联席会议确定人员进行。六、推优工作细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培养对象,是团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的需要,也是入党积极分子被党组织发展的前提条件。推优工作必须在系党支部和院团委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推优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充分认识到推优工作的意义,把推优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并适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