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津湘汽车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阎青山成员:张安林谢艺熊家和肖帆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组长:张安林成员:石陆明雷利红石章洪管理机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3、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4、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6、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7、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