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水电十局红叶二级电站厂区枢纽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项目部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落实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局承建红叶二级电站厂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决定成立水电十局红叶二级电站厂房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蒲昌清、韦伟、苟小明、范林文、刘汉斌、段政华、廖维君、龚忠强、于长久、刘宁等10人组成。组长:蒲昌清副组长:韦伟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安部,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决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段政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的联系和处理。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条例、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管理。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3.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活动。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施工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上告主管部门领导处理。6.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报告、分析、统计,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7.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告。红叶二级电站水电十局厂房项目部200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