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五保供养工作基本情况的汇报各位领导:首先,欢迎刘主任、彭局长等省市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到我县调研工作。下面我就我县五保供养工作的基本情况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做一个简要的汇报。一、我县五保供养工作的基本现状我县地处鄂东大别山南麓,东邻英山,南连浠水,西接麻城、团风,北与安徽省金寨县交界,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老区县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版图面积2144平方公里,下辖7镇5乡4个国有林场,412个行政村,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6万人,在册实有五保供养对象284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980人,分散供养对象1860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科学发展理念,高度关注农村弱势群体,认真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加大农村福利院后续管理力度,五保供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农村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主要表现在: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五保对象供养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为切实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们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罗田县农村福利院管理暂行办法》、《罗田县农村福利院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与乡镇、福利院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了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责任。我县坚持把农村五保供养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来抓,明确目标任务,把农村福利院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对县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和不定期地由县民政局牵头对各乡镇政府、福利院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了农村五保供养责任落到实处。2、突出重点,落实政策,为五保对象供养提供资金保障近年来,我县在财政极不宽裕的情况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目前,我县已初步建立五保供养费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供养费标准,现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经费由2008年的8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30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供养费由2008年的1000元提高到1800元,今年我们按照上级要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了300元。同时,我们优先解决五保对象供养经费和五保供养公益服务经费,2010年我县共计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418.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24.85万元,省财政中列支176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7.35万元;福利院公益事业经费31万元,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由2008年的人平6000元提高至人平8000元。我们还资助所有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并相应提高五保医疗救助标准,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标准由每年3000元提高到7000元。3、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服务保障。我县现有农村福利院17所,现有院民980人,工作人员37人,集中供养率为34.5%。按照上级要求,近年来我们一改过去平均分配,撒“胡椒面”的作法,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重点每年建设几个重点院、精品院。我们一是下大力气开展慈善温暖工程。先后投入资金25万元,集中对骆驼坳镇福利院、凤山镇两河口福利院、九资河张家咀福利院、三里畈七道河福利院、白庙河虎形塆福利院、匡河付家庄福利院等6所福利院的取暖、淋浴设备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彻底解决了以上6个院老人过冬取暖和洗澡的突出问题。同时,每年县财政拿出5万元用于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补助;二是筹措资金解决五保老人的居住问题。每年计划安排解决1-2个院的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2010年我县重点在胜利、平湖两个院投资150万元新建福利院综合楼两栋,彻底解决胜利镇和平湖乡的集中供养对象的居住问题;三是撤并村院、小院,合理配置资源。按照省厅要求,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我们针对一些院条件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不便于管理的现状,采取多种稳妥有效的措施,逐步撤销。2011年已安排九资河、大河岸2个乡镇小福利院进行合并,投入资金集中改造中心福利院。并根据实际情况将供养对象大部分就近转移到附近乡镇中心福利院供养,小部分有自理能力的对象在自愿的基础上返回各自村转为分散供养对象;四是积极争取公益岗位,落实院长待遇。鉴于我县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责任大,工资低,应有待遇得不到充分落实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争取通过以钱养事等途径,已经争取23个公益性岗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建设福利院长效机制。为了提高福利院的造血功能,补贴五保资金的不足,近年来,各乡镇为福利院调田调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果树种植、牲畜养殖、酿酒、木材加工等副业生产,有效的改善了院民生活。二、当前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应保未保的现象较为突出。我县现有2840人五保供养对象是2002年农村税费体制改革时各乡镇上报的数字,当时由于五保供养费用是在“三提五统”中列支,因此,各乡镇、村为了减轻负担,都不同程度采取少报的方式,这一数字一直被上级列为五保转移支付资金的数据,十年未变。导致全县五保基数严重偏低。根据我们2005年五保核查及近年来农村低保核查中掌握的情况,我县应保未保人员预计在1030人左右,其中年满60周岁的三无老人876人,重病单身对象18人,残疾单身对象38人,痴呆傻单身对象98人。目前,我们采取对上述对象优先纳入农村低保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但是,他们的吃、穿、住、医、葬都存在问题。2、五保供养的标准偏低。近两年,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原有的五保供养标准已远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根据我们对现今市场物价水平的调查,要保证一个对象一年的基本生活,至少需:大米:每天1.5斤(2元/斤)×365天=1095元肉:每周1斤(12元/斤)×4×12个月=576元油:每天2两(7元/斤)×365天=504元菜:每天5元×365天=1825元柴、盐、水、电等:每天2元×365天=730元合计:4730元。因此,现行的供养标准难以保障我县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3、福利院管理人员力量薄弱,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福星工程”的开展,福利院规模不断扩大,集中供养老人不断增加,传统的管理模式和人员配备以及人员的工资待遇已不能适应福利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一是福利院管理人员年龄老化,多为过去离任村干部,年龄偏大且管理水平较低,服务意识差;二是福利院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比例较低,平均30人才配备一名管理人员,远低于1:10的配备要求,人少事多,难以实现高质量服务;三是工资待遇低,经费解决渠道不明朗,工作人员每月平均工资水平只有600-800元左右,更谈不上其他养老、医保等待遇保障。他们工作繁重,待遇极低,严重影响了福利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造成不少福利院管理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如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福利院管理服务滞后的现状将难以得到根本性转变。4、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投入不够,基础设施老化落后现象严重。由于资金有限,投入不够,我县现有的17所福利院中,目前有4所仍然是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的平房,有6所福利院线路老化严重,还有一些福利院是过去村级小学的房屋,没有资金维修改造漏雨严重,这些院或多或少存在安全隐患。近四年来,上级拨付我县的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每年不到20万元,而我县实际投入仅2010年就达到49万元。如胜利镇福利院新建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前后共计投资130万元,除胜利镇政府自筹20万元,民政局补助58万元,至今仍拖欠当地建筑公司工程款52万元。三、对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几点建议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鉴于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现状,我们提出如下建议:1、解决农村五保应保未保的问题。建议对现有应保未保的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2、提高供养标准,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制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3、落实五保老人丧葬费用。农村五保老人的丧葬费用按照2006年有关文件精神,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延发半年解决。按照目前的标准,丧葬费用远远不够,建议上级列入专项资金解决。4、落实福利院机构编制和管理人员待遇。一是通过以钱养事等途径,按照福利院工作人员与在院供养对象按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切实解决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编制问题,以适应农村福利院管理服务的需要;二是创新福利院管理模式,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三是切实解决好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参照相关政策,提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纳入常态机制,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确保五保老人度过幸福祥和的晚年生活。5、加大福利院建设力度,完善福利院基础措施。提高集中供养率,改善五保老人生活质量,是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项目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鉴于福利院基础设施差,服务功能差等问题,建议上级加大对农村福利院的投入,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根本的改变,确保完成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的目标任务。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